向来不爱化妆,对口红色号之类的也没什么研究。
去年生日前,表弟微信上让我选下圣罗兰口红的色号,觉得他估计更不懂,谢绝了。结果生日那天,闺蜜送了一套圣罗兰口红。口红唇釉都有,这才知道小黑条小金条早就一“条”难求了。
然而还是用得少,除了偶尔有较正式的活动,偶尔和朋友小聚时用一下,更多时习惯了素面朝天。
那天心情好,一早用了款口红,出门遇到好友,很惊讶的看看我,说看起来有点兴高采烈的宣布:今天搽口红了。建议用纸巾抿一下。好吧,从善如流的抹浅了些。刚到单位,迎面过来的同事夸我口红颜色好看。
想到朋友说的兴高采烈一词,觉得好有趣。读书时语文杨老师曾说过,最高级的化妆是看不出来化过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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