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概念和术语:
1.1 数据:
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
1.2 数据元素:
是组成数据的有一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被称为记录。
1.3 数据项:
一个数据元素可以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是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1.4 数据对象:
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
1.5 数据结构:
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2.逻辑结构与物理结构:
2.1 逻辑结构:
是指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分为以下四种:
- 集合结构:数据元素同属于一个集合。
- 线性结构:数据元素是一对一关系。
- 树形结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层次关系。
- 图形结构:数据元素是多对多的关系。
2.2 物理结构:
是指数据的逻辑关系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分为以下两种:
- 顺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其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例如:数组。
- 链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元里,存储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不连续。
3.抽象数据类型:
3.1 数据类型:
是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总称。
3.2 抽象数据类型(ADT):
是指一个数学模型及定义在此模型上的一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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