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多天没有阅读,虽然网络小说每天不断,但那些生活里不存在的奇迹:白马王子爱上灰姑娘并甜宠一生的桥段,终究是把现实抽空,将爱情至上,虽美但终究满足不了人的精神需求。距离上次阅读完一本有格调的书已经是半月前,只输出不输入的情况总是让人恐慌,爱以阅读发朋友圈的自己,竟然发现没什么可发的了,赶紧拾起书,读了我最喜爱的作家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
多年沉迷于网络小说,其实也不是全无原因可循。我以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它给人一种温度,讲诉了人对于爱情的一种完全占有和彼此的忠诚,抛开了一切现实,至宠,满足了女孩子被宠的心理;同时宠溺中又带点霸道和痞,这其实是一种浪漫,这就是为什么霸道总裁这么受欢迎的原因。(好了,这一part 先不谈,言归正传)
温度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上学以来,我们在接触到文学作品之后,老师在不断的教给我们鉴赏的方法;在写作时,也都是那些感情真挚,真实发生的事情最能打动人。可那时候,写作似乎只是一种任务,是拿到作文分,保证语文成绩的一项任务。对于常提到的温度一词理解不深刻,即使是要追求温度,也是刻意写的,甚至是模仿作文素材里的案例,假意伪造温度。
直到大学,兜兜转转的选了中文系,上了一学期文学写作课。我还清楚的记得,老师说:你们不要再无病呻吟,年纪轻轻,感叹什么时光易逝、年华易老,撇开高考这个话题,不要写成八股文,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经过老师一点,拿起自己的文章看看,也真是这样,矫揉造作,扭捏繁琐,乱抒发一通。前不久在知乎上看到一个视频,是查尔斯.布考斯基在讲述成为作家所需要的诗应该是什么样的,他提到:如果它不是从你内心迸发出来的,就不要写;它不是从你的心,你的思想,你的嘴和你的直觉中释放出来的,就不要写;如果你需要为它盯着电脑屏好几个小时或蜷缩在打字机前为词句苦苦思索,就不要写;如果只是想想都觉得这事很难,就不要写;除非,它像火箭般从你的灵魂中升起,除非不去写会让你疯狂或想死,否则不要写,当时机真的到来,而你又是天选之人,它自然完成,且会持续去写,写到你死为止,或写到你将其终结,除此之外,别无它法。
越了解三毛,越觉得她就是查尔斯笔下的天选之人,她文字笔下的温度源于她的亲身经历,源于她对自由的向往。她笔下,与荷西的种种温情,多年不变的相濡以沫,夫妻间的疼惜和珍爱,相处的舒适和温馨,跃然纸上的皆是温情和情趣,让人向往。每天蹬着自行车给自己的丈夫送糕点,在丈夫浮出水面后轻轻的依偎在他身旁;那个狭小而温馨的阳台,两杯红酒,几碟小菜,一盘棋,多少个温馨的夜晚。
也许是时代在改变,当今的人对于爱情的态度过于草率,大环境的浮躁已经波及到这个永恒而美好的主题,曾在抖音上刷到过这样一句话:微信聊个几天就可以说我喜欢你,没下文就放弃,其实你什么都没有做。看多了曾经也互相喜欢,但经历过几十年的婚姻生活,柴米油盐把爱情变成亲情,留下的只是为小事而互相抱怨的真实生活,这就更显得三毛笔下的多年不变的温软可贵。他们都是通透的人,知道如果不珍惜眼前,其实很多东西易逝,他们能预知两人中的一人会提前离开,这样的心灵相通和通透,怎会不让人感动。
她笔下的只字片语,没有压抑,偶有伤感,但多半是轻松,读来全没有负担,让人相信爱情,相信正能量,由文章窥见作家人生,从她的人生中汲取力量,这就是三毛书的力量和温度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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