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挥弦爹
2007年1月9日
午饭后,儿子准备到学校去,临走前小心翼翼的凑近我耳边央求:“爸,我想要一块钱。”我随口说道:“饭吃得饱饱的,要钱来干什么?”记得小时候我向母亲要钱,母亲也是这么问。转头看儿子没有要走的意思,正色道:“给钱可以,说出理由来。”儿子怯生生的说:“买东西”。他知道我是最讨厌他在学校小卖部去买那些小玩意或者小吃食的,我总认为那些东西不安全不卫生。我警觉,穷追不舍地问道:
“买啥东西?”
“买吃的,”儿子小声回答,脸上已经有绝望表情,“我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要钱了。”
我有些生气了:“我说过不允许在小卖部去买小吃啊!”
“可是,班上同学都买了的,他们下课都有吃的,就我没有。有时别人请我吃,我从来没有请别人。”儿子委屈地申辩。
想想其他小孩都在吃,让儿子抵御诱惑何其难,何况别人给了他吃,他却无法回请别人,委实让他很没面子。我有些松动,笑着说:“看来,你是吃了人家的东西,也想请请人家。”儿子默认。
我掏出一块钱递给他,“小子,好哇,懂得投桃报李了也。”
儿子接过钱来,仍没有离开的意思。
“还想干什么?”我最不喜欢得寸进尺的人。
“爸,什么是投桃报李啊?”儿子问。
儿子好学如斯,我心甚慰,顺口答道:“就是投之以桃李,报之以琼瑶。”一怔,儿子肯定闹不明白,继续解释道:“投之以桃李就相当于别人给你东西,报之以琼瑶就是你回报别人,就是说做人要懂得报答别人的好处。比方说老子今天给你一块钱,你就得在学校表现好些,就是回报老子啦,懂没?”
“懂了!”儿子拿了钱,一溜烟跑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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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桃报李”这个成语,出自《诗.大雅》中的《抑》,只不过是作为报答的东西更贵重,情意更深厚。
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更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桃报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而是一种礼仪。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象征意义更加突出,以示两心相许,两情相悦。
《诗经·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瑶(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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