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治之大者,非谓其赏罚之当也。赏无功之人,罰不辜之民,非所谓明也。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于人者也,非能生功止过者也。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韩非子.说疑入》
注释
方:仅仅。太上:最重要的首要的。
译:治理国家最重要的事情,并不是指君主赏罚得当。奖赏没有功劳的人,处罚没有罪过的人,当然不是通常所谓的明察。但是奖赏有功劳的人,惩罚有罪过的人,而又能做到赏罚得当,作用还仅仅局限在受赏受罚的个别人身上,并不能产生新的功劳和禁止新的罪过。所以禁止奸邪的办法,最重要的是禁止他们的思想,其次是禁止他们的言论,再次是禁止他们的行为。
评:这是法家禁止思想言论自由的先聲。禁心禁言禁事。勿思、勿言、勿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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