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

作者: 颜轻浮 | 来源:发表于2017-02-04 23:28 被阅读0次

    2017.2.3


    一开始把日期输成2016年,然后又输成1月,最后看了一眼日历才把日期准确地改成今天,准确地说应该是智利时间的2月3日下午4:26。

    不乏,就鸽了午休,赶在下午开工前码几个字

    1.掰下指头,到这边居然都已经2个多月了。

    2.在这座近海城市,最讨人喜的当属高处眺望的夜景,夜跑或者晚上开车去到山顶的时候,总会拍拍拍(其实目前为止一共也才8次),景色好是真的,每次拍完景之后总会感觉如鲠在喉也是真的。

    3.自一个朋友聊天中提到,想要锻炼自己的运营能力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好像慢慢丧失了用文字描写的能力。太久没有用文字来表达自己想要表达东西,突然下笔,就不知该从何下手。看过很多微博上的段子还有小短文,当时想着,不过如此,甚至看到一半因为毛病太多就关掉,看看现在的自己,真的是太轻浮了。

    就像我的微博名@颜轻浮 一样。先前起的名字叫做@cccbbbaaa333222111真是有点…无厘头的感觉…

    当时特想要换个微博名,在刷微博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学长的微博叫@林庸俗 。

    “(品味)不能变的庸俗”——鉴于他爱好摄影,当时我脑袋里冒出来就是这个想法,遂取名@颜轻浮 ,告诫自己,待人接物,切忌轻浮。不过好像我并没有因此而变的特别稳重。

    4.这个城市几乎不下雨,一年中降雨的频率大概是2次左右,少了雨水,似乎在心里也缺了一小角什么。在这边,最爱去的地方是码头,最爱吃的食物是鸡腿和鸡翅,最喜欢的时间是晚上9点,最无奈的是网购特别麻烦(暂时没找到类似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最想吃的食物是肠粉和云吞,最遗憾的是离开中国前没能拍张像样的goodbye的照片,并且忘了预先写下两年份的过年过节祝福的小信件,以至于到了这边就算有时间写信也很难寄回中国(下次我会试试看能不能寄明信片回国)。

    5.街上的卖艺人很多,并且自由。当地的城管/警察 无权驱赶他们,因为当地法律认为这种行为属于自力更生,合法并且值得鼓励(总会转化成其他GDP的)。碰到特别喜欢的卖艺人的时候我就会投一些钱,然后让他们配合我拍个照啥的,他们也很乐意如此。但是大多数卖艺人一天下来的收入肯定(是肯定,不是可能)不够一天的饭钱,有一次我问一个大叔说为啥赚的不多还天天出来摆呢?

    那个大叔回答我说,为了乐趣(for joy),不是为了钱(not for money)。

    卖艺人认为,行人投钱给他们,对于他们的表演来说是一种肯定(我的表演已经精彩到路人愿意驻足并付钱了),他们对这个意义的看重甚于纸面上的经济收入许多。

    以后可能会不定时更新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短文。这次就先这样吧。

    谢谢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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