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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女子早高峰因为吵架横卧路中间,生命岂是儿戏?

威海女子早高峰因为吵架横卧路中间,生命岂是儿戏?

作者: 书香为伴的木子 | 来源:发表于2021-08-24 14:55 被阅读0次

    近日,山东威海,正赶上早高峰,疏港路某路段却拥堵不堪,让赶着上班的人焦急万分,而拥堵的原因,却让人大跌眼镜!

    只见一身材曼妙的年轻女子,身着白色超短裙,横卧在马路中间,过往车辆为了避开她,只能减速变道小心行驶,唯恐轧到该女子。

    当交警匆匆赶来询问原因时,一位小伙却解释道:吵架了。

    不得不说,这位女子也是太任性了,仅仅是因为吵架,就如此地不管不顾,真的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呀!

    听小伙说话的口吻,两人应该是情侣关系,不知道两人之间发生了多么严重的矛盾,会吵架吵到马路上,严重地妨碍交通秩序。

    或许,小伙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让女子悲痛欲绝,但个人觉得,不管什么原因,这样躺在马路中间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首先,对女子本人来说,随时存在生命危险。

    马路上车来车往的,万一哪个司机不小心走神,或者是开车的人看到这一幕慌了,错把刹车当油门,抑或是大车存在盲点问题等,都有可能对女子造成伤害。

    之前的新闻就看到过类似的情况 ,晚上有人赌气横卧马路中间,遭到来往车碾压的悲剧。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无比珍贵,天灾人祸都唯恐避之不及,又何苦这样自我作贱?

    不知道这位女子静静地躺在马路中间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的父母,父母含辛茹苦把她养大,万一有什么不测,父母该是怎样地悲痛欲绝?如果生命只是由于自己的一出闹剧而终止,又是多么的可悲可叹!

    其次,女子的行为,非常自私,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

    早高峰,大家都赶着上班、接送孩子上学,本来时间就够紧张了,该女子还以这样的方式跑出来添乱。

    万一哪位司机不小心对其造成伤害,那么算谁的责任呢?即使后续责任有定论,带来的麻烦是必不可少的。

    交警叔叔忙着指挥交通、处理突发事件也已经够忙了,还要十万火急地赶过来处理这样的闹剧,未免有点浪费公共资源。

    而且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女子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应该与从小家庭的教育有很大关系,可能从小就在溺爱的环境中长大,父母总是对她百依百顺,因此在生活中,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不计后果地大吵大闹,完全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有人说,这样的女朋友,还是趁早分手吧,万一娶进门,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如果下次再遇到不顺心的事,会不会又跑去跳楼?

    个人觉得,网友的担心也是非常有道理的,一个人的性格,在孩童时期就已经逐步形成,父母用自己的溺爱,将孩子养成了巨婴,成年以后想要有大的改观很难。

    不过,就算女子的行为再过分,处于这样的危险之中,即使作为普通朋友,小伙子是否也应该及时将其拉到路边的安全地带,而不是袖手旁观呢?

    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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