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他,按理来说此刻我应该要走过去,报复他的一切冒犯,甚至可以杀了他。但不知为何,那颗种植牙始终盘踞着我的大脑,我用舌头推了推它,好像有些歪,这颗牙还是十八岁那年,亚瑟——我当时的代理监护人,狠狠痛骂了一顿我的嗜甜,并带我去了牙科诊所……最终我还是放过了布拉金斯基,并开始祈祷它相安无事,也许只是牙龈了。
因为我听到了其他脚步声。一种不轻不重,却非常拖沓的脚步,伴随着嘶吼,短短几年,成了无数人的梦魇。这时我才想起来,怪这一堆宝藏太吸睛了,周围又看起来太过平静了点……总之,我似乎忘了拉下卷帘门。
“妈的……别打了。”我看向布拉金斯基的购物车,英雄总要能屈能伸些,可以牺牲,但死在这个地方就不那么值得了。
布拉金斯基点了点头,双手拍了拍身上的灰,那么大个子做这种动作实在是有些矫情。我有点无语,这里只有两个当事人,实在不明白他在装给谁看。
能不能搞清楚谁是受害者?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把编织袋甩在购物车上,我刚想跑起来,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吐了口唾沫,最终那颗牙冠还是躺在了我的手心。
直到布拉金斯基毫不客气的跳上我那辆皮卡,我才意识到波兰人说的往东南方向走,应该是字面意义上的走。我转过头:“你用脚过来的?”
布拉金斯基点了点头,整理着他那条灰扑扑的围巾:“车被他开走了呀。”
“所以你就用脚找了他这么久?”我打了把方向盘,撞开了几只僵尸,也把布拉金斯基那颗熊脑袋甩到了车窗上去。伴随着一声清爽的“咚”声,我忽然跳出一个想法,也许并不是居民避难及时,可能只是病毒爆发的太快,什么都还来不及。
在车子拐上了公路的那一刻,我掰了掰后视镜,已经没有东西跟在后面了。双脚自然比不过四个轮子,我问布拉金斯基,他下个地方要去哪里。
不出所料,后视镜里的那张脸露出了一种惊讶并愚蠢的表情。
“我得找到基尔伯特,”我解释道:“我的手表还在他弟弟手上,我得拿人去换。”
“唔……那就去丹佛吧。”布拉金斯基说,后见我没搭理他,就开始自顾自的解释:“我和他去过那里,他说他喜欢那的草原,也许会过去也说不定。不过我挺讨厌那里的,那地方真的有很多土拨鼠,很吵,这有点像基尔……”
老实说,此刻我已经有些后悔了。老天,谁想听这种事,他就算在土拨鼠洞里野战又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瞄了他一眼,发现这人居然系着安全带,把他踢下车的计划只好作罢了。
我不回话,但布拉金斯基依然在自言自语,关键词已经从土拨鼠变成了美洲野牛,以及基尔伯特对其发出了怎样的惊叹。其实我确实没听他说过那么多话,可能一个人的日子真给他憋坏了,这是我唯一勉强可以理解他的地方,心里空荡荡的滋味确实不太好受。
我问他:“所以那天发生了什么?”
“我不记得了。”布拉金斯基顿了下,继续说道:“如果不在丹佛,那也有可能在盐湖城,三年前我们……”
如此这般,我只能重新计划路线,调了个头往超市开,我得再拿点酒,堵住他的嘴,或者把他砸晕。
对于和布拉金斯基成为旅伴这件事,我从做好决定的那一刻就知道,我一定会后悔,但我太年轻,对错误的极限尚无概念。人无法想象未曾见过的事物,大道理不管在哪都相通。
就像尽管我想过和布拉金斯基共同上路的结局,或许我们能找到生龙活虎的基尔伯特,或许我们能找到一具尸骨,又或许我们在找到它之前就变成僵尸的食物,但我想不到我会有天在车前盖上醒来,砂石和山风在我耳边上疯狂咆哮而过。
如果回到一切开始前,我是说真正的开始,在这世界还没有翻天覆地时候,要是有人愿意为我们两个投资做个节目,连名字我都想好了,叫与贱人同行,那绝对能赚的盆满钵满。我努力回想着昨天发生了什么,我们抢了一个帮派,补充了物资,然后呢……
然后布拉金斯基给了我一拳。好吧,这事我也有点责任。
寻人进展的并不是很顺利。基尔伯特似乎成为了戈多,谁都知道他,谁都要找他,可谁都找不到他。而每当我问起布拉金斯基,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的回答总是那句“不记得了。”我有时候真会怀疑,没准就是他本人把基尔伯特杀了,但每当只要我提起,就免不了打上一架。
有时候他也会反击,阴阳怪气的谈论起亚瑟来,讨论他难吃的食物,奇怪的眉毛,但多数情况我会懒得理他,何况那些确实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偶尔他也用同样的语调问我,其实也不止我一个人有嫌疑呢,琼斯先生~
我就会给他一拳。
这样的事儿总是在反复上演,而昨天是我赢了。最后我们坐在引擎盖上,把剩下那点龙舌兰分了,没说一句话。我其实并不忌讳谈及亚瑟,但布拉金斯基实在不是个好的倾听对象,如果能找到基尔伯特的话……只要能找到他,那我就一定会说出来。
我扶着车框站了起来,布拉金斯基没有半点停下的意思,我确信了这是他的报复手段,好再他没把顶棚拉上,我颤颤巍巍爬进车里的时候,手都僵了半边。现在已经初冬了,说来也是,从北边的缅因州开往最南部都只需要一周,但我们在美国境内寻找基尔伯特,却找了整整半年。
中间我们去过很多地方,有很多土拨鼠的丹佛,盐湖城,连爱荷华的月球坑都去了,一无所获,到后面我连“你们他妈的怎么专挑这种地方约会”都懒得说了,开始自己选择目的地,并开始效仿他,每到一处就开始介绍,我和亚瑟曾经在这度过了怎样的旅行,直到中控被划满了一百七十五道痕迹。
“快半年了Bro,”我说,“再找不到我会压着你去和他弟弟解释。”
“嗯,好。”布拉金斯基说。
其实我没想过他会回答,这只是我随口的一句话,但不管怎么说一百八十三天确实是我的极限,要是再久下去,灾难结束了我就得失业,就更没有机会牺牲。我起身拉上顶棚,风声小了许多,我久违的问他:“那接下来去哪。”
布拉金斯基垂下眼睛:“菲尼克斯吧。”
这时候我已经对真相不抱有期望,就随便他了,于是我们又到了最初的地方。冬天的亚利桑那比想象中的要冷些,但杏树高的仙人掌从身边掠过时,我还是没忍住问他:“你是对这个地方有什么想法?”
布拉金斯基开车的时候不太爱说话,但他这次回应了我,说他们那时候吵架了。其实这段开头在这半年里我起码听了五十次,但我最后还是匀了最后的一点耐心过去,由他讲完。
布拉金斯基踩住刹车停了下来。
起先只是一个小小的拌嘴,理由现在想来也无关紧要,他们却因此冷战了一周。“可能他受不了我了。”布拉金斯基说。
“想忍受你确实是件难事,上帝保佑他。”我说。
“那天我们的补给吃完了,我原先想和他一起去找的,看看能不能和好,但一觉醒来,周围只有仙人掌,他可能还在生气,我觉得他躲起来了……”布拉金斯基转头看向我,第一次把这些内容告诉我:“他肯定活着呢,头发眼睛那么显眼,但没人见过他,一定是他告诉了所有人,要瞒着一个俄罗斯人……”
果然不能和他呆在一起,我竟然觉得这个荒诞的逻辑是讲得通的。
我也转过头去:“你这么笃定?凭什么每个人都会帮他?”
“他走的那天还在生我气,”布拉金斯基语气笃定:“他一句话没说,甚至没有看我一眼……”
“你不是不记得了吗?”我问:“他在哪走的?”
“在菲尼克斯。”布拉金斯基重新挂上档,我也终于知道了回到这里的缘由。
在发动机轰鸣声中,我听到布拉金斯基的喃喃自语:“就是不记得了,如果他说了爱我,我不会不记得……”
我感觉他应该是疯了,想劝他不要太盲目自信,但转念一想也不无道理,起码我的确清晰的记得那天亚瑟的每一句话……我眯起眼睛,想象着他的口型。
有件事我未曾与任何人说过:我和布拉金斯基截然相反。我的记忆太过清晰,有些时候我会怀疑那是否只是种幻想。我知道有些PTSD会是这种情况:大脑美化了回忆,给那个坏脾气英国人增加了点传奇色彩……
实际情况很有可能他只是简单的被咬,又变成一只简单的活死人,我们就此生离死别。但每每想到这时,我扣下扳机的手指时就会隐隐作痛。
“再喝点吧。”我说。
“三天前就喝完了。”他答道。
“那有什么,”我大笑起来:“再找找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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