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林志玲言承旭复合”的消息刷了两天的朋友圈和微博,虽然当事人已经澄清“还没有复合,只是恢复了联系”,但是作为路人应该也是希望他们能够复合的吧。
从02年看俩人闹绯闻,到后来恋情曝光,坠马意外,和平分手。之后每每有人询问起对方时,他们的眼中总有些闪烁,想说的话好像很多,但再抬眼,只会笑着对镜头说一句。
“ 她很好啊。”
可能正是如此,一直觉得惋惜的粉丝们,在仅仅是疑似复合的话题下,创造出了和过年可媲美的一派祥和的祝福场面。
在一起当然好了,但剧本都不敢写的15年,现实里怎么敢想。兜兜转转原来还是你,这句话读起来可爱,但不是每对情侣都有重头来过的机会。所以在一起时,也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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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遇见他之前,我的理想型还是这样的:人一定要帅,不帅的话长相看得过去也行,实在不行那就个子一定要高,我也可以因为近视而忽略长相了,他呢最好是近视还不太戴眼镜,那样俯瞰我的时候就看不清脸上的小雀斑了;还有,对身边的人都冷冷的唯独只对我一人好得不行;可以不用很会说情话,但一定要会做很多爱我的事;总结,痞帅痞帅的!
我之前也谈过几段恋爱,但最后都是伤心分手,也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够遇到那么用力爱自己的人,后来遇见了他,我才知道,真的会有那么一个人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你。有句话说得好,“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也许恋爱后的人真的都会变成诗人吧。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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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一念之间想要买的一个本子,拿来写日记用,准确地说是用来记录我们之间每天发生的事情。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写起。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那天,我们下午有一节英语课。他留着极致三毫米的小寸头,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也不胖,瘦的很。第一次见面我没有戴眼镜,还觉得他刚从监狱里放出来,哈哈哈,原谅我不厚道的笑了,就是感觉有一个干巴巴的人走过来了。后来他和朋友要了我的微信,我们就开始了睁眼早安睡觉晚安的手机不离手聊天模式,确定关系的时候距离我们认识也就一个星期,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和认识时间的长短一点关系都没有。
平安夜那天我们一起吃火锅,可能是被迷了心窍,透过火锅蒙蒙的雾气看他,那时候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身边飘满了粉红色的泡泡;
一周后他带我见他的舍友,在一起才一星期的我们感觉像是过了很久的老夫老妻一样,他喝得烂醉,还不忘让朋友送我回学校。那天忘拿钱包,后来被他念叨了好几天,说一个女生出门一定要带钱和手机;
......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是,那天我们一起逛超市,因为在一起没多久,可能男生都很爱惜自己的鞋,随时都要保持干净,我偏偏作死,故意踩了一脚,给他气的不行,当时他马上就火了。你们绝对想不到他对我说了什么...居然让我跳楼!他在超市里气的来回走,我就静静地看着他,众目睽睽,他气的发火,我冷静的诡异。这件事我也写进本里,我记他一辈子!少年,自己做的事要学会承担后果,现在,我踩他一脚敢说句话试试!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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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被我改造的另一个本子,初衷是想做一本相册送给他做生日礼物。 把从开始到现在所有的电子照片全部打印出来,用各种颜色的胶带一张张粘在本子上,贴上贴画,写上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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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的戒指是我自己的,第一次送给自己的礼物,没什么理由,就是喜欢所以买下来了。后来我们在一起后,他把自己随身携带了很久的戒指送给了我,因为太大,刚开始我配了条颈链将戒指戴在脖子上,后来抖机灵用小刀把戒指改小成功戴在了我的手上,因为是纯银的所以特别好弄,因为能戴在手上了,我还开心了很久。大概一年后,因为时间太久了,戒指已经被我戴坏了,出现了裂痕,就放在盒子里保存了起来。
然后,他送了我一个新的。我很喜欢。他说,钻石虽然小,但是你得戴着,结婚的时候再给你买一个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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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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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情人节前一天他送我的玫瑰花,是用糖做的。
我总是念叨他没有送过我玫瑰花,三年来一次都没有。他总是说送玫瑰花不实用,还不如给你买两件衣服或口红,我竟无言以对。在一次逛街的时候突然发现商场里有做糖花的摊位,那天正好是情人节前一天,店员在做红色的花瓣,我喜欢的挪不动脚,一次次回头看他,那渴望的眼神估计是我看了也会觉得自己可怜吧...他可能看不下去了,问店员买了一支。可把我美坏了,各种拍照。
身为无敌小吃货的我也没舍得把它吃掉,我把它放在了最喜欢的那个花瓶里,永远不会凋谢,就像我们的爱情。很有纪念意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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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识1296天,在一起1289天。
我们还会在一起很久很久,还会写更多的日记、拍更多的照片、留下更多关于我们爱情的东西。等我们都老了的那一天,坐在夕阳下的长椅上,打开我们的记忆盒子,一起回想那时的甜蜜。
每一件舍不得扔掉的物品背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关注微信公众号:米布盒子,获取更多触动心弦的岁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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