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庄子《逍遥游》,杰克伦敦《旷野的呼唤》,毫不相干的东西,却总能在我心里唤起相似的情愫,貌似同一时期初中看过的东西,这是怀旧吗?
话虽如此,我却并未读过《旷野的呼唤》这本书,直到加入了英语读书会,每天一节,居然就把这本书的英文原文连听加读给读完了,也算圆了好久的一个梦。
一条好狗,一本好书。
这是结论。
《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身于高贵法官之家,高大威猛,也算狗中翘楚。因被家奴私卖,关进笼子,扔进船舱,在不断的毒打中学会了妥协,屈从了棍棒的哲学。
在一股淘金热中来到了阿拉斯加,加入了两名加拿大间谍的狗撬队,低调内敛,但和头狗之间的矛盾越发不可调和,终于靠实力站上了头狗的位置,原来的头狗被碎尸于群狗之下。当上头狗后,他把狗队组织的有序而高效,在天气的帮助下,原来需要十天的行程两天就搞定了。
然而这两个主人也要撤回了,他们把整个狗群卖给了一个邮差,巴克的苦日子开始了,淘金热吸引着大量的淘金者而来,他们迫切需要和远方的亲人进行感情和物质上的沟通。每一趟都装的满满的,没日没夜的跑,巴克这个头狗也逐渐廋了下来,光滑而威风凛凛的毛发也逐渐不见了。
连人都把握不住自己的命运,何况一条狗?金钱交易,巴克连同整个狗队又被易主,而这是最惨的一次,一对年轻夫妻以及这位妻子的弟弟三人也来淘金了,但他们对野外生存却完全没有经验,对北极圈艰苦的生活也没有什么准备,这位妻子还是一位喋喋不休的娇小姐,大自然教训了他们,但也苦了巴克这些狗,他们挨着鞭子,要拉着超出平日的重量,还要加上一位太太的重量。更令巴克他们崩溃的是这些重量中还没多少狗粮,最后他们不得不以冻马皮果腹,冰冻难嚼,入肚难化,队伍里伤病满员,更有狗再也爬不起来了。
巴克受够了。
终于当他们再次挥着鞭子打向巴克时,巴克就是不动,主人恼羞成怒,鞭子雨点似地落下,巴克无声地抗议。
一条狗命难道就这样结束了?
另外一个淘金者站了出来,抓住了鞭子,救了巴克一命。
大自然对无知者的教训远不止这个,严重的时候是以生命为代价。
这时候是初春,雪已开始融化,河道里的冰也开始变薄,突然间冰河碎了,三个人,东西和其他狗都沉到了水底,巴克被那人救了一命。
巴克也就有了新主人,这是最懂巴克的主人,最疼爱巴克的主人,也是巴克最喜欢的主人,他的名字叫桑顿。这是最懂巴克的主人,巴克常兴奋地咬着主人的手臂,这是一种爱,有时尽管有点疼,桑顿还是回应着。
桑顿还有两条狗,狗如其主人,并未狗仗人势,并未经争斗这两条狗便接纳了他,这是一种朋友的爱。
在桑顿的精心养护下,巴克渐渐恢复过来,皮肤光滑,高大威猛,任谁见了都要夸赞几句,真正使巴克赢得名声的,并不是他的长相,而是他的故事,当酒馆里主人受侮辱时,巴克差点要了那人的命,巴克还不顾一切地救了桑顿两命,江湖上开始流传着它的传说。其高潮便是一个赌局,当桑顿金钱已经快用尽,即将弹尽粮绝的时候,一不小心说了大话加入了一个赌局。赌金高达一千多个金币,来堵巴克能不能拉动1000磅的东西。
万人空巷,来看这场赌局。
没人能相信巴克能做的到,除了桑顿。
巴克赢了。
5分钟,1600多个金币。
有钱有闲有梦想,巴克开始跟着他的主人寻找传说中的金矿之旅。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这支队伍走走停停,到处寻找。
在自然之地,巴克的野性不断被唤发,他干死过一头熊,他有时抓住一头松鼠再放掉,饶有兴致低看它吓得到处跑。
森林的夜里,巴克听到了呼唤,循声而去,那是一头狼,成了巴克的朋友。
巴克跟着桑顿无忧无虑地过着,有依靠,有寄托,有生活,这令巴克很满意。
"有一种属于荒野的韧性。像生命本身那样执拗,耐劳,不屑,这种韧性,表现在守住网的蜘蛛,盘绕的蛇,伏在暗处的豹子身上,就是他们可以纹丝不动里待上数个钟头。"
在这人迹罕见的地方,大自然是这里的主宰,在这里巴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他用四天的时间,耐心地干死一头麋鹿,隔离它使它从它的队伍中分开,消耗它,连续四天不让它喝一口水,吃一片叶子,巴克胜利了!
四天后回到营地,桑顿的两个朋友死了,两条狗也死了,最令巴克难以接受的是桑顿死了,桑顿死了,桑顿死了。
巴克的天塌了,巴克完全抑制不住内心的那股愤怒。
他知道主人被附近一个部落的人杀死,当它赶到的时候那个部落正在跳舞,毫无犹豫,不需计划,巴克冲进去从天而降,咬破了头领的喉咙,然后第二个,第三个,吓得他们四散而逃,再也不敢踏足这个山谷。
巴克又回到主人的营地,算是祭奠了桑顿。
巴克有遇到了狼群,终究一群狼却不是一条狗的对手,在自然法则下,巴克成为了新的头领,从此这群狼的威名响彻阿拉斯加,它被称为魔狗。
谁会有这样的经历,基因正统,出身高贵,高大威猛,历经种种磨难,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是有情义的情种,是战斗的狗之英雄。
山河一诺,踏遍阡陌,未见浮生能几何。看世间繁华落尽,荼蘼去皆已成殇。
做人亦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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