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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是一只火鸡

我的初恋,是一只火鸡

作者: 行走的撒哈拉 | 来源:发表于2019-07-23 19:49 被阅读0次

    大三那年,我第一次走进实习单位,实习主任是位浑身上下散发着优雅与成熟魅力的女人,她看了看我不懂修饰的素颜以及清汤挂面的马尾巴,微微露出笑容,“肖桐,这名像个男孩子,你要有个艺名。”

    我懵懵懂懂的点头,又听到她说,“叫小桐吧,亲切些。”

    就这样,我成了C市电台的实习主播,每天除了播报新闻,还有一档音乐点播栏目。

    那个年代,音乐点播是风靡校园的存在,更何况这个栏目的男主播是全市女学生心中的男神——晨阳。

    在室友们叽叽喳喳的嘱托中,我见到了我的搭档晨阳。

    原来他这样年轻,这样干净,又这样平易近人。如果用小说中的人物比喻,只有段誉能够形似他。

    坐在话筒前,他微笑着看我,用男主播特有的充满磁性的声音对我说:“我第一次上节目也特别紧张,报号的时候突然就想不起自己的艺名了,幸好搭档有经验,完美的遮盖过去。”他停顿一下,“所以,别怕,有我呢。”

    然后他推上麦克风,冲我点了下头。

    在他的把控下,我的第一次直播顺利完成,虽然紧张,总算没出差错。

    下了节目,他冲我回眸一笑,“不错”,他说!

    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在盼着晚上六点钟的直播。

    后来,晨阳说女孩子晚上一个人等公交车不安全,何况从电台到学校倒车将近两小时。

    于是,每晚七点下班后他顺路把我带回学校。

    他开一辆蓝色别克,我永远坐在驾驶座身后,一路上我们并不交谈,他会循环播放一首王菲的《乘客》。

    “坐你开的车,听你听的歌,我们好快乐。”

    我在心里默念着歌词,从后视镜里偷偷的看他,我发现,他也在后视镜里偷偷的看我。

    就这样日复一日,从受宠若惊到安之若素,每晚在车里的宁静,成了我最幸福的时光。我一直以为,虽然什么都不说,但我们彼此都懂得。

    我更加努力,努力考学分,努力做节目,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努力配得上晨阳。

    仿佛谁说过,幸福就像爬坡,当你爬上顶点,后面的就是跌落。

    很快,我爬上了最幸福的那道坡。

    感恩节的晚上电台要做特约节目,不需要实习主播,所以我放假了。

    放假并没有令我更快乐,相反,见不到晨阳,我有些沮丧。

    我躲在寝室里听着晨阳的直播,最后一首歌即将送出,我听到他说:“最后一首歌是我送给大家的,祝大家节日快乐,也希望我的朋友快乐。”然后收音机里流淌出王菲的《乘客》。

    我呆住了,反复回忆刚才晨阳说了什么,我确定这首歌是他送给我的。

    这是我们俩之间的歌。

    我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有回神,就被冲进来的室友拖出了宿舍。

    这样甜蜜的时刻被人打断,我非常不满,站在门前不愿意再向前一步。

    室友又兴奋又着急,一定让我跟她到学校后门去,口口声声保证会有惊喜。

    从寝室到校门,我们走了20分钟,这20分钟里我看着室友神秘的表情,逐渐平复了情绪,或许她们定了一桌大餐,或许她们要去参加舞会,可我想要的,她们并不知道。

    拐过最后一道弯,昏黄的路灯下,那个远远的站在大门外的身影,令我不敢置信的加快了脚步。

    走近了,真的是晨阳!

    怎么可能,他刚刚还在收音机里!

    我定在了大门口。

    室友推了我一把,“还不快去,你们要造成交通堵塞啦!”

    我如梦初醒,三步并作两步钻进了晨阳的车里。

    定下神来才看到,晨阳笑的比我还呆,活像段誉撞见了王语嫣。我们俩在车里笑的人仰马翻。

    车子开到街心公园的停车场,晨阳从后备箱里变出一只非常大的火鸡,然后挤进了后排座。

    所以,我们第一次共进晚餐就是这样既不优雅也不浪漫。

    但是我却幸福的有些忧伤。

    得到的太快,就会害怕失去。

    不出所料,回到学校我就成了女生们谈论的焦点,酸甜苦辣五味杂陈,我不在乎,我所有的身心都沉浸在晨阳给的甜蜜里。

    感恩节后的第三天,就在我准备出发去电台做节目时,宿舍电话里传来实习主任的声音,她通知我,今晚不用去上班了。

    我有些丈二和尚,犹豫着拨通了晨阳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个女孩,声音尖锐且霸道高傲,她问我是不是肖桐,并且让我离黄某远一点。

    她的态度令我非常不满,我也强硬的怼回去:“我不认识什么黄某,你也用不着颐指气使!”

    就在我以为拨错号码,打算挂断时,听到了晨阳的声音。

    他说,这个女孩是他的女朋友,并且,请我以后不要再联系他。

    我猛然记起,晨阳姓黄。

    听着话筒里嘟嘟的短音,我傻在了当场。

    生活就这样峰回路转的给我开了个玩笑,想恨,自己是那个第三者,想怨,晨阳从没向我表白过。

    我成了校园里的年度笑话。

    我拼命的为晨阳找各种理由:也许他们是父母之命,也许那个女孩家很有势力,也许晨阳早就想和她分手,也许……

    然而,并没有。

    他们确实是男女朋友,并且已经谈婚论嫁,只不过女孩在上海读博。

    故事戛然而止,我爱上的,也许只是感恩节出现的那只火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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