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

作者: 小小疯是也 | 来源:发表于2023-08-27 21:18 被阅读0次

    实践,就是一个怎样验证真理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来面目的过程。谈实践的方法,我想从实践的特性开始说起。

      一则,实践具有时间性和地点性:实践的内容会随时间、随场合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被前期、他地的实践所证明的东西不一定适用于当时(以及未来)、当地。“刻舟求剑”者犯得就是类似的错误。

      二则,实践具备局部性和偶然性:某种局部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全局实践,某种偶然实践的结果不一定体现基本的、普遍的规律。“守株待兔”者犯得就是类似的错误。

      三则,实践具有层次性:此一层次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层次和全部层次。

      四则,实践具有主观性: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不可能绝对摆脱实践主体主观因素的制约;绝对客观的人类实践,是不存在的。主体能动发挥程度的不同,必会影响到实践的具体效果。

      上述特性的共同作用,则形成了人类实践的“隐蔽性”,或曰局限性。正因如此,仅仅依靠一时一地的、个别的、局部的具体实践,来完全否定或肯定某种认识,那是不充分的;仅仅依靠具体实践所得出的具体结论,而不给予理性地抽象、概括和总结,却来完全否定或肯定某种认识,同样是不充分的。

      具体实践只能用以证明具体结论,基本实践只能用以证明基本结论,普遍实践则可用以证明普遍结论;而唯有借助于人类的理性思维能力(能动),把人类的全部实践从局部上升到基本、从基本上升到普遍、进而抽象地形成人类的普遍实践(绝对实践),才能足够地证明客观事物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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