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等假期,和父母一起看的口碑不错的《芳华》。
感受颇多。我看到了人性赤裸裸的自私,也看到了毫无原则的善良,以雷锋为道德榜样歌颂的年代,刘峰这类人的出现或许并不奇怪,可能是当时的政治氛围、社会环境的产物。那个年代,“好人”二字,应该是毫无争议的褒义词。但今天,“好人”二字,在多数语境下,并不讨喜,听起来更像一种隐含不便言名的礼貌性搪塞。客观而残忍地说,我不喜欢刘峰,也不喜欢“好人”二字。对刘峰,更多的是同情和心疼,同情到哭了,同情到恨不得跑进电影剧情中,劝他几句。他对林丁丁隐忍而执着的爱遭亵渎,对战友们的种种助人为乐没有上限,对工作舍己奉公任劳任怨,永远都坚守着军人服从一切的天职。他的一生,能感觉到军人身涯对自己的巨大影响;他的一生,都深深打上服从一切,被动接受一切的烙印,他从未想过主动争取,包括喜欢的林丁丁也没争取(林丁丁引诱他后的拥抱出于情不自禁),他的爱情,人生规划都全权交给命运处理,看得人唏嘘不已。
这样的好人,这样的善良,无法在一个“每个人都争取活下去”的社会环境中生存下来。我们或许敌不过命,但我们可以试着找“运”呀。一味的接受,多少显得没有自我,不分对象的善良,多少有点老好人,有缺乏原则的成分在,有“乡愿,德之贼也”的批评感在其中。总以为,我们的修养要求我们,可以友善地对待所有人,包括对自己不好的人,品性不好的人,自己不太喜欢的人,但却不应该为别人活。我们,应该为自己活,做自己,没有原则的舍己为人,有时是在纵容恶人,还是不要做毫无原则的好人。刘峰的悲剧可能是时代的悲剧,也可能是人性的悲剧。电影中林丁丁的自私,政委的自私,等,几乎所有人身上体现的自私又似乎注定了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状况。想起昨晚看的甘阳先生的书,恰好谈论了那个时代的特点与变化。
此外,性善论和性恶论在电影中同时体现出来,刘峰和林丁丁、何小萍的感情纠葛,军人保家卫国的奉献,等等都还没写完,先搁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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