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我给她打了个电话。或许,秋天比较适合怀旧。一想起来,却好像不是发生在十年前,而是上个世纪的事情。
她是我少年时代,情窦初开时喜欢的一个少女。她的一颦一笑,时隔多年,依然会在我眼前晃动,伸出手,却什么也没有。
那时节的梦幻,如今还只是梦幻,仿佛它并不曾经发生过,遥远的,难以追溯。
她十六岁那年,高一没读完就去了南方。彼时,我还在努力学习,希望自己将来能做个在老家有点儿名气的乡医。
从此,我们天涯海角,断了音讯。
在乡镇医院工作了三年之后,我想去南方闯荡。当时,我的梦想已经破灭,没有人愿意支持我再出去读书,而我学的专业,想要做一名乡医也不太可能。我每个月的收入,除了维持生活,几乎没有结余。
我想出去打工,干什么都行,只要能挣到钱,可以干我想干的事情。
我到了广州,却并没有想过要去找她,再续前缘。我觉得我不是一个留恋过去的人。我那微不足道的自尊心阻止了我去寻求一丝丝怜悯亦或叫同情的东西。而她,当时就在离广州很近的佛山,她姐姐的工厂里,做着管理。
男人这个东西很奇怪,总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没得到的东西,就觉得特别珍贵,等到拥有了,又没有多少人懂得珍惜。
我给她打那个电话,也是巧合。正如小简说不知道当年那个叫她“赫本”的男孩怎么会知道她如今的电话?
那一年,我从上海回到老家。在街上行走的时候,恰好碰到一个当年我们共同的朋友。我们很自然地聊到了她。我从朋友那里要到了她家的电话。
她已是两个女孩的母亲,而我的儿子也已经读到了小学二年级。
但,那个电话,我还是打了。我当时想,即便是她家先生接听,我也不会有一丝的慌乱。她只是我曾经的一个比较特殊的同学而已。
是她接的电话。她做了专职太太,正在家里煲汤,等着先生接两个女儿回来。先生是个本地的生意人。煲汤似乎是每一个广东太太都会做的事情。
我说我十年前去过广州。她问我为什么不去找她,至少不会让我流落街头。
这话我信。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女孩。正是因为她的热情,我当初才会喜欢上她。我初三熬夜读书时的煤油灯都是她偷偷帮我加满了油。她就像那个田螺姑娘。我一觉醒来,就有可口的饭吃,衣服也被叠得整整齐齐。
那种感情,很难说是爱,充其量是青春的荷尔蒙在作怪。
打那个电话的目的,只是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就这么简单,并没有许多的杂念。今天写下来,也不是为了撇清什么。
男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别人的太太,过得好不好,有你什么事?“咸吃萝卜淡操心”!
男人大抵都该取一个名字叫“郝建”。我想起来我有个同学叫“郝建民”。看了那个小品后,同学们就把他的那个“民”字省略了。
嘿嘿,他也习惯了这个称谓。
别人背地里是不是也会叫我“郝建”?我却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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