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官方网站4月12日消息,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定了!这个政策从5月1日起试行1年!关乎你的养老钱! 《通知》称,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1.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
2.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主要面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众,公众投保该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领取养老金时再相应缴纳,这也是目前国际上采用较多的税收优惠模式。
用一句话概括: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
用一个词概括:减税养老。
简单的说,就是在传统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外,你将有一个商业养老保险账户,这个账户里的缴费目前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只要在这个账户缴费,就能享受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以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更优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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