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有个陈继善,以少傅致仕。这时候的他富有资产,别墅园林数处,但不太爱去,也不喜欢和别人交往,最大的爱好就是扛着锄头,种珍珠。
珍珠虽说是贝类体内生长出来的,但毕竟不是生物体,并不具备繁殖的能力。所以珍珠被埋在土里,并不能生出小珍珠。那么陈大叔种珍珠的意义何在呢?
在于拾珍珠。他将大把大把的珍珠,一颗颗地按照种菜的法子埋在土里,埋完之后,再用锄头刨出来,如果刨到最后发现数量不对,比如原本种了二百五,只刨出了二百四十九,那只好挑灯夜刨了。过程虽然辛苦,但陈大叔乐此不疲。
本来就是自己的珍珠,埋起来,刨出来,有意思吗?
真有。
我不禁联想起了我自己。小时候,某次家长给了五毛钱,就跑着去小卖部买东西,突然摔一跤,钱掉在了地上,再去捡起来时,我突然产生一种莫名的快感,那种感觉就像是捡钱一样。明明是自己丢的,但感觉确是捡到了别人丢的。
这之后,我不止一次将手里的钱故意丢到地上,然后再捡起来,一次又一次,感觉自己就像个白痴,可快乐却并没有减弱分毫。
我的快乐,和陈大叔的快乐,隔几百年,却如此雷同,真个惺惺惜惺惺。
如今我不得不非常严肃的探讨一下,这份快乐的本质,即失而复得的快感。男女之间,有句俗话说小别胜新婚,小别者,意味着只是暂时的分别,而重逢那刻,你将重新审视爱人的一切,尤其是他的各种优点。同样,珍珠在盒子里放着,并不能带来快乐,只有将它投出去,埋在土里,然后亲手从土里刨出来,仔细擦干净,这才能带来快乐。
当然这份快感的存在还有另一个条件,那就是时间不能太长。如果男女长期分别,那么距离产生不了美,只能产生怨恨和冷漠,最后分手了事。同样,如果陈大叔那第二百五十颗珍珠埋下去,直到十年后才挖出来,他肯定会心脏病发作,蹬腿呜呼。如果我扔出去的五毛钱被隔壁小明抢走了,非说是他丢的,那么快乐瞬间变成麻烦,我也将从白痴升格为傻逼了。
《古今谭概》里,记载了这则故事,将这位陈大叔描绘出一位吝啬俗气的怪蜀黍,然后大加挖苦,可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恋人走了,才晓得珍惜。父母走了,才想起孝顺。自己老了,才后悔没有奋斗。然而有些东西失去了,就不能拾回来了。这样看,陈大叔比我们幸运多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