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乞丐》读后感,主人公是个可怜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没有过上优待的生活,出生时被父母遗弃的孤儿,他命运多舛年轻的时候,又被飞奔的马车轧过双腿,落下终身残疾,只好苟延残喘的通过乞讨,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他没有睡的地方,也没有一件好的衣裳穿,整天都在忙着挨家挨户讨饭,
起初还有好心人给他食物,不过后来日子长了,没有好心人再给他过食物,人们开始厌恶他,嘲笑他,想要赶他走,由于行动不便他用两根木棍,支撑着残疾的身体摇摇晃晃的行走,就像个闹钟让人可笑,
于是人们给他取个外号叫“吊钟”,其实他是有名字,神甫曾给他取名叫尼古拉,可是没有人会记住他的真名,只记得有个叫吊钟的残疾人天天在烦人的乞讨,连猪狗家禽都不如,
村里的人都赶着他走:为甚么不到别的村去乞讨,在这里能乞讨到甚么食物,
即便他们有残羹剩饭,也不会留给这个讨厌鬼的残疾人“吊钟”一口吃的,
每次看到他都会特别嫌弃,于是他们会骂道:前几天不是给你些吃的吗?怎么又跑到我家来,去去去滚一别去,
尼古拉只好换下一家,他坚信总有好心人给他点食物填肚子,他努力撑起残疾的身体,用两根木棍当做双腿,摇摇晃晃的行走,
走到哪就乞讨到哪,很是可惜他没有乞讨到任何的食物,饿得他两眼冒花,肚皮干瘪,得像木乃伊一样,
于是他下定决心走出村庄到别的村庄去乞讨,不过从这里走需要两个法里,他实在太饿了不知道能不能撑到那里,
但出乎意料的勇气和信念一直支撑着他,
尼古拉步履蹒跚地走出村庄,到别的村庄去乞讨,前前后后到遍了圣伊莱尔村、瓦维尔村和勒比耶特村,每家每户的乞讨,可是照样没有任何人想给他食物,哪怕是面包皮,
类似遭到了众人的封杀一样,丢弃的垃圾,
尼古拉性格胆小懦弱,见到人就害怕,更何况见到宪兵队都要远远地躲起来,
就像见到人间魔鬼一样,那些宪兵队三三两两的路过,他就害怕起来,提心吊胆,,,
他一路行走一路乞讨,见到人就问食物,但依旧没人会理睬,
徒劳无功的他只好躺在,希盖师傅家,脑子里冒出邪恶的念头,
为什么不去生火做烧烤,他看到不远处的母鸡,
他有着长年累月练就的粗糙强壮的双手,他百发百中的用石头掷了一只母鸡,
刹时间母鸡扑腾着翅膀躺倒在血泊中,当尼古拉要捡起来时,被希盖师傅逮到,
喊了一群人来,拳脚相向把他打了个半死,随后无情的把他扔进了柴房等待宪兵队到来,,
第二天黎明,尼古拉奄奄一息尚存地被宪兵队拉着起来,
因为他实在是太饿了,他连支撑着半身残疾的身体都没有力气,
人们看到他这狗模样,都开始嘲讽他,叫他小偷,这是在耍花招,
尼古拉心里害怕到了极致,回光返照一样,突然可以站起来,
于是他跟宪兵队走了漫长的道路来到了监狱,
被整整关了两天时间,直到后来宪兵队想要压他去见法官,审判他的罪大恶极的时候,
没想到尼古拉·万圣已经去见了上帝,他死的时候很安详没有任何的动作,,,
故事内容就像一面照妖镜无时无刻都在揭露人性的自私自利和丑恶、冷酷、无情,他们看似是无辜的受害者,实则是个罪恶滔天的人,他们从来不知自己早就面目全非,丑陋扭曲,他们连乞丐的良知都不如,何况乞丐不过是偷了一只鸡,而他们却在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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