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发现,天气渐渐变得热起来了。
2月份的时候,先生曾被冻得冷嗖嗖地问我:“哎呀,什么时候天气才能暖和起来呀?”
我笑着说:“再一个多月就好啦,而且我也没觉得多冷啊。”
他看了外面一眼,随口接道:“你是不是没有住过暖和的房子啊……”
听见他这句不经意的话,我突然就愣住了——
是啊,我好像真的没有在什么温暖的屋子里过过冬。
01.
记忆中,在工作后自己租房之前,我一直生活在老家的平房子里。
平房子是父母结婚前爷爷给准备的,至今差不多三十年了。
当时我爸妈接手的时候,其实只有三间正屋,最外圈用砖土围了个套院,与其说是新房,不如说是待建的“半成品”。
后来的东屋、南屋、猪栏、西屋,外加一个放粮食的屋子,都是父母婚后自己盖的。
他们结婚头几年,家里的条件很不好,又接连有了我跟姐姐,所以父母在方方面面能省则省,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也不曾改变。
所以房子虽然是建起来了,但细看根本不成样子,甚至连最基本的美缝都没有做,就为了剩那几袋洋灰。
家里没有空调也没有暖气,冬天唯一的取暖工具,就是堂屋里的火炉子。
尽管爸爸把导热排烟管在屋里转了个弯,但区区一个火炉,还是热不了一整个门窗漏风的屋子。
写作业的时候,爸爸会把我指派到东屋去,因为那里会比较安静,但那个屋真的像冰窖一样。
为了抗寒,我会在夹袄外面再套一件,或者直接裹上军大衣,那种厚重感几乎让手打不过来弯。
02.
每年冬天,尤其是放寒假之后,我的手脚都会生出许多冻疮,“冻钉子”一个挨着一个又疼又痒。
最怕的是它们破了皮连成一片,血和脓刚结成痂,一不小心攥下手就又裂开了,粘在手套上摘不下来。
为这,妈妈想了很多办法,也听了别人不少偏方:
譬如把手浸在冬瓜水里,用刚出锅的鸡蛋薄皮贴疤,还有要人家过年刚sha的猪血涂手……
然而,我的冻疮终究是没有好转,每年总是不厌其烦地出现在我的手脚上,从不缺席。
我本以为,自己大概就是这样的体质了,直到后来在外地上学上班,在老家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整个冬天只有过年的那几天在家,
但出乎意料的,我的冻疮就像半道迷了路,再也不长,全然好了。
我才明白,哪有什么“易冻体质”,哪里是我动得不多热量少,归根结底还是老家的平房子,实在太冷了。
03.
记得在一场辩论赛中,傅首尔曾提到她那并不太幸福的童年:
“1989年,那时候大大泡泡糖刚刚流行,我们家穷,我没有泡泡糖吃。
我就跟我同学商量,我说你把泡泡糖吃完了,就是那个味道没有了,你给我,我嚼嚼吐几个泡泡玩。”
![](https://img.haomeiwen.com/i4553237/b7156b8d9cdbbe8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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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下面有评论说,小时候父母为什么那么穷,除了身体不健康的外,正常的家庭能穷成那样?!
“她跟我差不多年纪,四十多岁,我是农村的,觉得小时候穿的很漂亮,那时候都没钱,但是不至于穷成那样……”
你看,总有些站在阳光下的人,指着刚度过漫长黑夜的人说:噶,怎么会有人没见过太阳!
与先生相比,我大概就是生活在黑夜里的人吧。
坦白说,先生所提到的那种冬天穿多了都冒汗的房子,我真的从没有住过。
在老家的平房子待了小二十年,我已经习惯了它的简陋与酷寒,在走出去之前,我甚至一度以为每个人的冬天,都是这样挨过来的。
所以,即便现在住的房子先生并不满意,但我却已经很知足了。
至少我不用再担心冻疮粘到手套撕不下来,至少我不用再穿好几件大袄,胳膊都打不过来弯。
正因如此,所以当傅首尔讲到她大姨也没钱,但还是送给她一盒大大泡泡糖时,我更能明白她哽咽着说的那句话:
“我觉得这个泡泡糖就是我童年里,最甜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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