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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亲属的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税?

继承亲属的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税?

作者: 彭怀文 | 来源:发表于2020-12-26 12:05 被阅读0次

    问:继承亲属的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税?

    解答:

    继承按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继承行为对继承人、被继承人来说,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对非住房性质的继承,要缴纳印花税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两者唯一不同在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目前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二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值得注意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做为法定继承人,只能做为直系亲属来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全额征收契税,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减免,这个适用于遗嘱继承的情形下。

    下面分税种分别说明:

    1、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具体是指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直属亲属;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2、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赠与”特指: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等。

    3、契税

    《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只就法定继承人免税,这是契税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在适用免税情形显著不同,而且对遗嘱继承人、承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受赠人不分住房、商铺等,不能享受任何形式的减、免税,按本省范围内规定的执行税率纳税。

    4、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属于所列举的应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因此,继承非住房的房屋不能免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在继承房屋过程中,主要涉及到5种税,具体请对照上述规定,以便适用免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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