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我、米亚和冯律师是一起打球的球友。
冯律师,北大毕业,与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冯律师长的有点偏,不太符合律师的典型形象,有点像机械男,机械专业毕业的男士。
打完球,冯律师请米亚吃饭,米亚把我叫上,地点在公主坟翠微大厦的对面的饭馆。吃完饭,冯律师一扫平时犀利的眼神,温柔的对我说:对面是翠微大厦哦。我不说话,挪了挪座位上的身子,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十分钟后,律师的大眼睛的瞟了我一眼,我收了。二十分钟后,律师的大眼睛又瞟了我一眼,我又收了。半小时后,律师的大眼睛瞪了我一眼,我勇敢的用小眼睛挑衅了一下。反正我不走,米亚已经给我付了电灯泡的费用,你再瞪我,我也不走。你可以不遵守律师的职业操守,我还是个负责任的人,我要让我的灯泡照亮你和米亚。我仰着头,看着天花板,想着自己的心事。哎,这电灯泡的私活今年接的太多了。。。
第二篇
律师的行业有其典型的职业特点,见惯江湖的险恶,人情的冷暖。。。遇事比常人需多一份谨慎,神经比常人需多分坚韧,心理比常人必然会多一份沉重。
出差。
冯律师给米亚发了一条短信:我在去深圳的路上,深圳的景色很美,空气清新。
米亚给他开了个玩笑:小心美女。
冯律师:一般的诱惑对我来说不起作用。
米亚:那什么样的诱惑你比较难以抗拒?
冯律师:你懂的。
米亚:你道行很深。
冯律师:不及某人。
米亚严格意义上不算美女,米亚也带着我这个灯泡拒绝过他冯。我想以律师的谨慎的作风,是比较在意第三方人事(灯泡)在场的。这只是我的推理,事实证明,冯很坦然,他说他只是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他不想压抑。他欣赏米亚的性格,阳光,大方,幽默和从容的内心。和她聊聊天,都可以走出自己的社会角色,卸掉一直缠在身的矜持、冷静。我经常能在旁边,倾听着他们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对话。我就安静的坐着。突然想起一首歌《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我不是记者,冯也算不上名人,所以绝非做秀,实属境由心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人还比较真实,更贴近生活的本质。
其实两个人都是对感情负责的,对感情负责也不一定意味着就不能在红尘中起伏一下,何况我这个灯泡会一直照着他们,所以绝对的知法不犯法。《心静是一种境界》中提到,“人是不能只静不动的,即使能也不可取,如一潭死水。你的身体尽可在世界上奔波,你的心情尽可以在红尘中起伏,关键在于你的精神中一定要有一个宁静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家。”
再漂亮的美女,哪怕具有闭月羞花的容颜,也未必能维持地久天长的爱情,终究敌不过时间。两看相不厌,那只是婚前的美好憧憬。更多的现实是苦苦厮守,让感情在彼此的注视中慢慢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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