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变化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计算要减去计提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增加,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以计提坏账准备会减少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2)发生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则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都减少,因此并不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3)收回已转销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从分录中可以看出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坏账准备增加,因此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发生变化。
4)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减少,会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采用备抵法、账龄分析法时坏账准备可以用下面公式计算:
当期实际提取坏账准备=当期应收款项计算的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贷方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借方余额)若为零则不须计提
备抵法下当期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本期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账款预提的,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用来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
坏账损失及其核算是应收账款核算的一个重要方面。顾名思义,坏账损失是指由于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因此,了解坏账损失及其核算首先要从什么是坏账谈起。
坏账的确认
一笔应收账款在什么时候才能被被确认为坏账,其条件通常是由会计准则或制度给出的。不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都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尽量做到真实、准确、切合本单位的实际。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坏账损失的核算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首次计提和以后年度计提两种情况。首次计提时,坏账准备提取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
以后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时,可进一步分以下四种情况来掌握:
(1)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指坏账准备计提前的余额,不同),按差额补提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按差额冲减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不补提亦不冲减坏账准备,即不做会计处理。
(4)年末计提前“坏账准备”出现借方余额,应按其借方余额与“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之和计提坏账准备。
总之,在采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的情况下,始终要掌握这样一个原则,即当年坏账准备计提后,一定要保持“坏账准备贷方余额÷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这一等式成立。此外,关于备抵法,我们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备抵法下的计提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
②在预收账款登记在“应收账款”账户的情况下,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应收账款应剔除预收账款因素;
③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但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要计提坏账准备;
④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要熟练掌握,因为它还是我们理解合并报表中内部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在跨年度抵销时的一个基础。
有关于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⑴直接转销法
①实际发生损失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②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⑵备抵法
①提取坏账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③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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