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20世纪初美国华盛顿城市规划及城市美化运动影响,“花园城市”“田园城市”一类概念,在中国大行其道。
1921年孙科担任广州市第一任市长时,就把欧美近代城市规划中的“田园城市”理论,引入广州,提出限期把东山一带的丛墓迁走,在松岗、竹丝岗、马棚岗一带建筑新式住宅区,把孙中山的“新市街”设想,付诸实现。
1927年,林云陔出任广州市政委员会委员长(后改称市长),主持广州的市政建设,正式把“田园城市”的理论,落实到市政建设中。他力邀城建专家程天固出任工务局局长。在当年的《市政公报》中,市政府讲述了对住宅建设的设想:
市民的住宅以预防灾患为第一条件,以卫生及安适为第二条件。固第一条件的关系,材料务求坚牢,桩脚务深入地底,竹木等易燃之物不宜露出表面,风火墙要加高。因第二条件的关系,空气光线要充足,方向要朝南,屋内各程装置要极完备(如厨房、厕所、火炉等)。至住宅区的位置以市郊为宜,求其清静而不至偏僻,又有马路直通市中的;附近有葱郁的树木尤为适合。住宅区须附设菜市、钟楼、公园、游戏场等,又须有相当的小学校、幼稚园,以容纳该区的学龄儿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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