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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识”美

谈谈“识”美

作者: 云清燕 | 来源:发表于2019-02-27 16:29 被阅读6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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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中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
                        ——奥古斯特·罗丹

    世间万物,无物不美,而我们却往往“有眼不识泰山”,与“美”擦肩而过。

    擦肩而过而不能“发现”,是缘于“不识”,之所以“不识”,是因为不“懂”。

    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卖鬻珠也。
            ——韩非《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买椟还珠的故事,本意是告诉世人,这个楚人不识货,不懂“珠”之美,才会舍珠取椟。

    可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楚人不过是根据自己的审美观,选择了自己“懂得”的“美”而矣。在他的眼里,“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的木兰雕成的珠宝盒子更美,其美的价值远远超过了盒子内的宝“珠”。

    由此可见,对于“美”,一千个人的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的心里,就有一千个审美标准。

    符合自己审美标准的,就是好的,美的。谁又能说谁的审美观更美、更高级呢?

    再比如,几百年来,世人对《金瓶梅》的评价简直是霄壤之别,清初学者申涵光批判它“丧心败德”,是“古今第一淫书”。而明朝的文学家袁宏道则称赞《金瓶梅》是“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

    文艺作品的创作,都是作者把自己心中认为美的东西诉诸于文字、音乐、书画等,藉此表达出自己对世界、对生活的看法,对美的理解。

    这种“美”的传递,由作者始,由受者(读者、听者、观者)终。也只有“懂得”的受者,才能收得到,接得住。否则,就是对牛弹琴,牛嚼牡丹。

    经典的文艺作品,之所经过漫漫岁月的洗礼而留传下来的,应该都有其“美”之所在。

    那么,什么是“美”呢?什么值得我们传递?值得我们“发现”并接收?

    凡是美的,对于你来说,一定是独特的,能让你的眼晴一亮,心里一动,让你的耳朵、鼻子有分外的享受,会给你带来独特的人生体验。

    美的东西,对于你来说,可以是久远的,从小喜欢到老,一成不变。也可以是变化的,朝秦暮楚,新欢代替了旧爱。

    世间万物,存在,就是美!你识与不识,懂与不懂,机缘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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