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1周三 晴
第27/365篇文章
这几天陆续看到一些写刘鑫江歌案件的报道和文章。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江歌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
庭审凶手陈世峰被追究刑事责任。日本东京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而将这一事态引出的刘鑫,全身而退,毫发无伤。
江歌妈妈认为,刘鑫在江歌遇害过程中存在足以导致江歌的生命遭受侵害的过错,并对刘鑫提起诉讼,索赔200万余元。
双方针对四大焦点展开辩论。
案发前刘鑫是否阻止江歌报警?
刘鑫是否明知危险却未提醒江歌?
案发时刘鑫是否锁门?
刘鑫是否知情江歌被刺并应施救?
庭审针对辩论内容,网上已有相对详尽的记录和解析,法院必会基于法律做出公平公正的审判,在这里不做赘述,也无意评判。
我想在这里说得是:从道德的层面,刘鑫欠给江歌妈妈一个道歉!
江歌,一个无辜的女孩,因为你和你的前男友感情纠纷问题,而被杀害,换做任何一个母亲都无法接受!
更令人寒心的是,江歌遇害后,刘鑫像没事人一样,没有任何的愧疚,也没有任何行动去补救,对待江歌妈妈更是举起语言暴力的尖刀刺过去。
做为一个人,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做人不能太刘鑫。
愿江歌妈妈能得到法院公正的审判结果。
愿天上的江歌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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