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阅读简明逻辑学,记录里面几个概念。
百度里的逻辑:逻辑(logic)是一个外来词语音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
狭义上逻辑既指思维的规律,也指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广义上逻辑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
逻辑包括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符号逻辑),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与演绎逻辑。
书中概念,
前提:在每一种情况下,因此前的断言是陈述原因的叫做前提。
结论:因此之后的断言,被认为是有这些原因所导出的称之为结论。
推理:我们把由前提推向结论的过程叫做推理。
有效:如果前提正确结论也正确,那么这次推理是有效的,逻辑学的中心目标是理解效度。
有两种不同的效度:
有效的演绎:即前提正确结论也必然正确,换句话说结论不正确那前提就不能算正确。
有效的归纳:我自己的理解是在有效的归纳里前提纸或者是结论的一个原因,但不一定是真实的,直接的不要的。
能这个词第1个意思是有能力,会,第2个意思被允许
触发我的一段话:
若没有结论的同时正确,前提就不能算是正确。
等于在所有情形下,所有前提都是正确的,结论也是正确的。
到现在为止一直都没有问题,
但是情形确切是指什么呢?
哪些事物组成了一个情形?
这些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又如何呢?
什么叫做正确?
有多少种情形?
所以很有趣,现在有个哲学问题要你回答。
一位现代语言学的话。
诺姆乔姆斯基说:我们能够做到说出合乎语法的句子。是因为我们这些数目无限的句子都是有数目有限的规则生成的,这些规则植入了我们体内生物进化,使得我们具有天生的语法知识,逻辑学也是一样吗?逻辑的规则也是植入我们体内的吗?
总结
1一个有效推理是结论,由前提推导而来的推理
2一个具有演绎效度的推理是这样的:推理过程中不存在所有前提都正确,但结论却错误的情形。
补充:
什么是逻辑自洽
逻辑的英文是logic,其中log是语言的意思,所以logic就是“语言的规则”,或者说“语言的可分析性”。因此“逻辑自洽”其实是一个语言学的原则,即一个理论在语言本身的陈述上是不矛盾的,人们通过仔细分析这个理论的文字符号,没有发现任何的矛盾,达到了自我的完备。“逻辑”是一种语言上的可证伪性,人们不用借助实验,仅仅依靠分析语言陈述和符号结构就可以对一个理论进行证伪,因此“逻辑”是科学理论的思维基础,“逻辑自洽”是科学理论成立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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