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博士、著名经济学家萨谬尔在谈到他的学习方法时说:“在读书的过程中做笔记,已经成为我的习惯。”
在学习上取得重大成就的人物往往都有在读书时勤做笔记的好习惯。梁思成、赵元任等哈佛优等生都如此。
众所周知,费马大定理证明的艰难历程,充分说明了做读书笔记的重要性。在近代数学中有三大难题,它们是:四色地图问题、费马大定理和哥德巴赫猜想。而费马大定理的研究带动了数学的发展,被大数学家希尔伯特称赞为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费马是法国数学家,在他三十来岁读古希腊数学家丢番图的《算术》时,研究了不定方程。他在这本《算术》的空白处用拉丁文写道:“任何一个数的立方,不能分解成两个数的立方之和。任何一个数的四次方,不能分解成两个数的四次方之和;一般来说,不可能将一个高于二次方的幂分成两个同次的幂之和。我已经发现了这个断语的美妙证法,可惜这里空白太小,写不下。”
费马去世后,在1670年,他的儿子把这页笔记发表,人们才知道这个问题,把这一论断叫做费马大定理。可由于“写不下”,这个大定理的证法没有文字记录,结果,费马大定理的证明使世界上许多著名数学家殚精竭虑,有的甚至耗尽了毕生精力,直到三百多年后的1995年,43岁的英国数学家维尔斯才证明了它,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大的数学成就”,为此,维尔斯获得了1995~1996年度的沃尔夫数学奖。
可见,做读书笔记是何等的重要。如果费马当时就把他那“美妙证法”记下,便使后人省了许多事。
学习单靠脑子记,可能记得不完全、不准确、不可靠。即使记忆非常好的人,也不可能进行长期大量的记忆。做笔记可以帮助记忆,起到延长对信息收纳的作用。它要比单纯的阅读效果更好,因为加强反应就可以加强接受,加强相应的表现可以加强印象。一般说来,主动实践比观察总是要好的,这是被积极反应规律所证实的。在笔记上记下自己读书的感想、心得或疑问的过程,就是加强理解、加强印象、加强记忆的过程。
哈佛心理学专家曾经做过这样的实验:他们让智力基本等同的甲和乙两人一起听课,甲做笔记,乙不做,老师授完课一段时间后对他们进行考核。结果,甲同学答得非常不错,乙同学则漏洞百出。当记者采访他们时,甲说那些题目好像是他刚做过的;乙则表示,听课的时候心里很明白,但做题的时候心里却很不踏实。可见,“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学生在做笔记的时候,手、脑、眼并用,注意力高度集中,对所做的笔记印象较深,所谓“眼过千遍,不如手抄一遍”就是这个道理。
虽然,当前科技不断发展,复印机等可以代替手抄,可以大量节省时间又可存真,但是,手抄要用脑的优点却不能用任何现代机器所代替,正像录音机虽然可以代替听讲时的记录,但仍需归纳整理和消化吸收才能成为你所掌握的知识一样。
真正的学习应该是快乐的学习,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只要我们掌握了正确的读书方法,那么我们就不会再视读书为令人头痛的苦差使了,我们的知识也会不断地在阅读中丰富起来。
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我们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常用的形式有:
(1)提纲式。以记住书的主要内容为目的。通过编写内容提纲,明确主要和次要的内容。
(2)摘录式。主要是为了积累词汇、句子。可以摘录优美的词语,精彩的句子、段落,供日后熟读、背诵和运用。
(3)仿写式。为了能做到学以致用,可模仿所摘录的精彩句子,对段落进行仿写,达到学会运用。
(4)评论式。主要是对读物中的人物、事件加以评论,以肯定其思想艺术价值如何。可分为书名、主要内容、评论意见。
(5)心得式。为了记下自己感受最深的内容,记下读了什么书,书中哪些内容自己受教育最深,联系实际写出自己的感受,即随感。
(6)存疑式。主要是记录读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边读边记,以后再分别进行询问请教,直到弄懂为止。
(7)简缩式。为了记住故事梗概,读了一篇较长文章后,可抓住主要内容,把它缩写成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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