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甲状腺结节的发病率和检出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保险公司的投保客户也不例外,尤其是沿海地区城市。在投保单中告知有甲状腺结节病史和体检中发现的甲状腺结节,已经成为核保师日常评估的最常见的健康风险之一。
那么作为保险公司来说,是如何评估甲状腺结节这一风险的呢?
首先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会搜集完整的投保客户健康信息,包括完整的门诊、住院记录,和近半年内的甲状腺B超报告和甲功全项。
在风险评估环节,常见的核保结论有以下几种:
第一、当投保客户提供了甲状腺核素检查,并诊断为功能性结节时,可以标准体承保。
第二、如果已经手术切除了结节,病理诊断为良性,可以标准体承保。
第三、如果投保客户仅提供了B超报告,那么以下六项B超描述将成为核保师评估风险的重要依据:
接下去的核保结论就是对上述这6项描述进行排列组合了:
1、上述6项描述全都没有,则核保结论是:寿险产品将以标准体承保,而重疾险产品将对甲状腺疾病做除外责任进行承保。
2、仅存在1、2中的一项:寿险产品将会加费承保,而重疾险产品对甲状腺疾病做除外责任进行承保。
3、仅存在3、4、5中的一项:寿险产品以较低的加费进行承保,而重疾险产品对甲状腺疾病做除外责任进行承保。
4、存在3、4、5中的任意两项:寿险产品会有较高的加费,而重疾产品对甲状腺疾病做除外责任进行承保。
5、上述6项情形以外的情况:将会要求客户延期至明确诊断以后再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
特别提示:如果存在第6项,即使仅存在第6项,保险公司也会要求延期至明确诊断以后再来投保。
在延期期间,如果投保客户进行了进一步的诊断治疗,可以随时将新的医学资料提交保险公司,由核保师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上述列举的几种情况是核保师对甲状腺结节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因为每一位投保客户均存在个体差异,核保师不仅要对B超报告进行评估,还需要综合考虑投保客户的职业、生活习惯、家族史、既往症等,才能得出恰当的核保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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