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是针对近日火爆网络的刘某事件,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某东找来的公关写手,也不了解事情的真相,所以,我不能空凭自己的揣测便对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对于他说的关于刘的观点,我也不作评论,我如此谨小慎微,全出于涉及到具体人事,自己说话要负责任以及尊重事情真相的态度。
撇开刘的事不谈,单只从这篇文章来说,他里面的一些观点是我非常认同的。比如他提到的‘白眼狼孩子’的例子,比如他提到的他的作家朋友离婚的例子,又比如西西里的美丽传说玛莲娜的例子,以及美国明星Lady gaaga的例子,这些具体的每一个例子,都体现出了人性的劣根,原罪。其中‘白眼狼孩子’可以归为‘贪婪’,另外三个则可以一起归为‘嫉妒’。
嫉妒是一种很可怕的情绪,经常会伴随着诋毁、流言、中伤、恶语等这些负面的东西。它会使人陷入极度的疯狂之中,忘却公理和事实。你会看到很多类似的例子就发生在自己或周围的人身上,比如某某高升了,你就能听到背后有些人酸溜溜的说诸如马屁之类的言语;比如某某平时很幸福,人缘又好,每天乐呵呵的,结果突然有一天不幸发生在他身上,这时候那些自身不幸身心扭曲的人会说原来你也有哭的时候;又比如某某有钱人突然家里失窃,你可能听到一些人会说谁让他有钱的,我家没钱想丢也丢不了之类的。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例子数不胜数,而这些仇富、仇别人比自己幸福的心理,最根本的,还是源于嫉妒的情绪在作祟。
每个人都有嫉妒心理,或轻或重罢了,嫉妒心理轻微,则不伤人也不伤己,嫉妒心理严重则害人害己,折磨自己,伤害别人。
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高官落马了,某某富商违法乱纪被制裁了,某某明星出轨了,然后大家一窝蜂的一拥而上,各种指责各种谩骂,各种拍手叫好大快人心,好像不如此就不足以显示自己的正直。而这其中的大部分人其实与事件与当事人并没有丝毫利益或者恩怨纠葛,他们只是不由自主的享受这种看着别人坠落的快感。
我以很深的恶意去揣测人性,那些看着别人从高处坠落而来的快感,是不是由于自己够不到那个高度,由于自己不曾拥有,看着别人得而复失,便忍不住发自内心流露出来的真实情感。而对于那些‘恶人’的指责与谩骂,则是可以名正言顺的站在道德制高点俯视那些你曾经仰视过的人,把他们踩在脚下践踏的机会。
我可以说句大实话,面对诱惑我抵抗不了,站在同样的位置,我大可能也是个贪官,是个违法乱纪的富商,也可能会出轨。而站在同样的位置,谁能敢说自己一定可以抵挡住诱惑坚守底线?
被嫉妒蒙蔽双眼的人,本身便失去了公理,偏离了事实与正义。在不清楚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只凭主观臆断,便盲目指责中伤他人,这时候,其实是不是更应该先反省反省自己?而即便事实的真相证明那些所谓指责是对的,那么做错的人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是受到由于嫉妒而产生的谩骂与诅咒。
披着正义外衣的嫉妒的怒火,烧的是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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