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IRS)10月23日发布2020年的1040号表“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草案指导说明。其中包含虚拟货币问题:2020年期间,你是否通过接收、发送、交易或其他方式获得虚拟货币经济利益?草案指出,如果纳税人在2020年期间只持有加密货币,或者在自己的钱包之间转移加密货币,则无需选择“是”选项。据悉,此前2019年纳税申报中,许多纳税人对如何界定“持有加密货币但未交易”感到困惑,2020草案进一步澄清了这一问题。草案首次将首次向纳税人询问其加密活动,也进一步阐明加密纳税问题。
美国国税局一直不懈地追求加密货币投资者披露交易,因为它怀疑许多纳税人有逃税罪。然而,税务局似乎已经找到了一种让所有比特币持有者承担责任的方法。在修改税表之前,这个问题出现在纳税人不必填写答案的部分。然而,这个问题在修改后的税表中的位置正好位于纳税人的姓名和地址的下方,这使得加密投资者没有任何借口或疏忽的余地。
美国发布2020年的1040号表“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草案指导说明。说明了什么?一、数字货币纳税意味着合规化;二、持有而不进行交易的话,不需要纳税,这是鼓励长期持有啊!目前,美国,韩国,西班牙,澳大利亚都着手对投资加密货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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