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当时我还在广东,前同事Z突然打电话给我,跟我说公司可能在想办法开开除他。问其原因,他说公司无缘无故收走了他的办公电脑,然后委派他去湖北客户那里出差。Z担心委派出去后,R公司以Z旷工三天的理由开除他。由于我本人就是被公司下套,然后解除劳动关系的,所以公司以任何稀奇古怪的理由开除员工,我也见怪不怪了。最后的结果无非就是劳动仲裁。所以我就告诉他,派其出差需要公司出具委派文件,并且在文件上盖公章,这样出去最安全。 然而Z要求公司出具委派文件的时候,R公司却以内部文件不需要盖章为由拒绝了Z。几天之后,公司派了另外一个人和Z一起出差到湖北。
如果事情到这里就完了,那我也就没必要记录一下这家公司的无耻了。前方操作相当滴骚。
今年9月份,Z回到公司以后,R公司的人事部给湖北客户发过去一封告知函。具体是这样的。
R公司要求客户盖公章,然后提交给R公司的老板,申请赔偿,请客户配合一下。
10月份,前同事Z告诉我,被公司告了,要求其赔偿50W元,证据就是客户发给R公司的这张告知函。
哈哈,原来这件事自始至终就是R公司自导自演,这波操作666。
目前正在劳动仲裁中,具体结果明年应该会出来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