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到一则来自熟悉朋友那里的消息:说是她这两天忙着帮一位退休音乐女老师准备个人演唱会。啊🤔!我有点吃惊,也是少见多怪吧!
在文艺方面可以说我就是一盲,除了偶尔追追剧,什么音乐会、歌剧、舞台剧对我来说遥远且陌生,原因嘛大致有三:首先感觉自己并没有文艺细胞,家族亲戚也没有这方面的遗传影响。其次我所居住的二线城市道是有地方剧团,Sheng城歌舞团等文艺团体,可我也少有机会去现场观看,仅有几次被有赠票的朋友硬拉去凑个热闹,也没有太大兴趣,看完根本说不上个一二三来。再说从品位来讲到现场看我都归结为是观摩,跟Nei行或者超级爱好的那些人比较匹配,而我并不具备,因此拒而远之。
朋友没有说举办个人演唱会具体有哪些程序,都需要怎么准备,我也没有多问。只听她说安排在一个XX文化宫举行,想必是按照有关部门审批标准要求符合条件了方可进行。
我朋友比我强的多,她一直喜欢唱歌,在一个有点名气的民间自组合唱团参练有些年了,人家唱起来可是有模有样的,要不说人以群分呢,记得有次她约我去一家歌厅放松,我属于五音不全,唱起来连自己都不好意思,还几曲下来嗓子痒痒,人家到底半专业。她说我完全用嗓子在吼,专业一点的是气出丹田,这我哪里懂呢,也就是不想拂朋友面子才强打鸭子上架的。
回头再说要举办演唱会的音乐老师,我出于好奇就又多问了几句,朋友说是归根结底想圆梦,这位老师半生从事音乐教学,个人爱好到可以称痴的程度,家里一个成年女儿据说也在X电视台主持文艺类节目,老公是一个民营企业的老板,这就难怪了。我对朋友说起自己的看法:演唱会的事情一定是有闲又有钱的人才敢起这心思,一个条件达不到都不敢去想,所以说要成就一个人的爱好梦想,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对于这种事情的看法,有多少人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据说只要条件成熟,正常公民都可以申请,不只演唱会,包括画展,文友会的民间社团都可以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申请举办,原则是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相关方都会支持。这样既能活跃民间文化生活,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又能从一个侧面丰富大家的娱乐享受,应该说是件好事,我个人支持朋友去帮忙,何况她本人也乐而为之,通过这件事足以证明人家肯请她帮忙是信任,是对朋友个人能力的肯定,她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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