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群众反映,2019年8月15日下午,笔者就锦海花园小区回迁安置不到位采访了几位深受其害的业主,“我们的房子被拆迁9年了,共81户,合计211套房子,当时协议约定自拆除之日起24个月内交付新房让我们回迁入住,到现在都9年过去了也没有让我们住进新房,政府说该小区有没有手续兴建好先安置回迁户,后来开发商张忠平因经济犯罪被抓了,李腾龙明知法院查封了4号楼的47套房子为什么还要分给我们?到现在我们也不能入住!!!
早在2011年4月广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们签署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约定“乙方回迁安置在甲方改造建设的1、2、3号住宅楼1-6层范围内为回迁房”,后来,在2015年1月开发商再次与我们签订《锦海花园房屋置换补充协议》,(注;《锦海花园房屋置换补充协议》是在2014年9月保定法院查封之后广源地产公司与我们签订的本协议)。签订的《锦海花园房屋置换补充协议》中把回迁的楼房号大部分又给划分到了2号楼和4号楼,可4号楼被保定法院查封了47套,这其中有在15年分给我们的15套房子,14年法院查封房子我们是不知情,后来我们才知道4号楼这47套房子已经被保定中院查封了。
法院询问笔录显示2014年9月19日查封广源房地产公司锦海花园4号楼47套房产同时将裁定及清单交给张忠平并签收。尔后,法院又分别于2015年2月6日和3月25日对广源地产公司会计、出纳、赵丽平、李慧芳做了询问笔录,公司会计、出纳表示“自法院查封以后“一户也没卖过,房现在不好卖,也不敢买、我们都知道、土地也没动”。
河北保定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2014)民保一初第9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14年9月19日查封4号楼47套房产,14年11月14日申请执行并立案执行。
河北定州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定民初字第3184号,原告锁军校以张忠平转让明知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恶意逃债为由提起诉讼。判决如下:宣告2014年10月21日张忠平与李腾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后,李腾龙上诉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保民四终字第380号,于2015年10月13日宣告: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11月1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根据定州市人民法院的(2014)定民初字第3184号民事判决书,李腾龙无权处置定州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利益大于一切,请尽快解决群众燃眉之急的大事。锦海花园现已建4栋约容纳400余户,回迁安置仅81户211套至今无着落,是谁动了我们81户的回迁安置房!!!
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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