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所建设情况汇报
2011年4月份以来,根据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豫编办〔2011〕49号)精神,我市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的恢复挂牌和规范管理工作。一是市编办、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通知(******编办〔2011〕41号),要求各乡镇及时恢复民政所挂牌。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求各县市区指导各民政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且将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上墙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使工作逐步走上正规。三是加强监管。将民政所建设情况纳入民政工作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考核。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各民政所长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民政所长培训;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将民政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恢复民政所,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4月份,对全市基层民政所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全市108个乡镇办事处,已经挂牌成立了106个民政所(有2个新调整的办事处正在协调落实民政所挂牌事宜)。已成立的民政所分别明确了分管领导和3名左右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91%的民政所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平均面积近40平方米。有68个民政所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年平均经费约3万元;其他民政所所需经费虽没有列入预算,但只要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能保障。基层民政所恢复挂牌后,基层民政力量得到了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得到了加强。
关于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督促****县完成2个办事处民政所挂牌成立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尽快为没有独立办公的民政所设立单独的办公场所,为民政所提供必须的办公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全部纳入。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