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知识型政府 区域创新 知识流动
【论文摘要】文章在充分了解知识型政府内涵和作用的基础上,从知识型政府与企业的互动界面研究出发,探究不同互动界面下的知识流动特点及其与区域创新的关系,最终归纳出不同的区域创新模式,并辅以成功案例加以说明。最后提出基于知识型政府与企业互动界面下的相关区域创新策略。
1知识型政府的内涵与作用
1.1知识型政府的内涵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政府知识管理成为公共管理学科的一个研究热点,诸多公共管理学者在现有知识管理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知识型政府的概念。周民良认为知识型政府是通过知识管理来带动政府的创新服务、提升执政能力和政府效能与竞争力的政府。成思危认为它是一种组织结构扁平化、决策科学民主化、高度信息化、以人为本和创新能力强的学习型组织。种明钊和许明月认为它是一个以知识的吸收、开发、运用、创新为基础的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上述定义分别从不同侧面对知识型政府进行了概括,各有侧重,但其严密性和全面性尚待商榷。本文认为,知识型政府是一种为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而形成的,以信息技术为技术支撑,以知识管理为基本手段,以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为根本宗旨的政府治理模式。对该概念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其内涵:
(1)知识型政府的实施基础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它以集成电子政务、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等系统的知识管理平台为技术支撑,从而保证了政府海量信息搜集、录入、处理等功能的自动化,进而帮助政府工作人员从繁琐、重复的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进行知识创新。
(2)知识型政府的核心价值在于对知识的利用。它把政府看成一个知识系统,通过与外界的知识交流与沟通获取知识,同时对知识进行管理,并将知识有序地向外扩散,实现共享,从而引导社会向健康、高效、持续、稳定的方向发展。
(3)知识型政府的终极目标是实施高效服务。它通过组织机构扁平化,实施面向公众需求为导向的管理机制;并建立以知识管理为内容,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实现知识共享,提高知识利用率、服务效率和质量为宗旨的运行机制,进而保证其目标的实现。
1.2知识型政府的作用
考虑到知识型政府的终极服务功能,按照其服务过程可将知识型政府的作用归纳为以下三点。
1.2.1知识分析及创新
政府信息种类繁多,来源渠道广泛,诸如上级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各级政府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公众舆论等信息,因此必须把信息转化为知识,并基于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进行分析、提炼、分类归档,且应在各种知识之间建立有机联系,在此基础上,基于外部环境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变化进行创新开发,此类知识主要包括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1.2.2知识发布及流通
作为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的制定者和仲裁者,知识型政府需对其创新的知识进行规范、发布,并加速和扩大知识的流通和使用范围。一方面促使政府机关之间、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另一方面使公众从不同渠道获得政府的信息服务。
1.2.3知识执行及评估
知识型政府的上述两个作用是为知识执行和评估做准备的,离开了执行和评估,知识型政府的知识就失去了本身的价值。该作用也是知识型政府的核心,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实施评估,定期检查已融入的知识和这些知识的假定条件,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通过对政府推行知识管理后的实际绩效,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有效的评估、反馈并及时地进行改进。
知识型政府的这三个作用互相关联,持续改进,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循环政府知识链。
2知识型政府与企业的互动界面分析
在区域创新过程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政府行为必不可缺,在知识经济时代更是如此。一方面,知识型政府通过知识的收集、知识的创新和共享及知识的应用这一知识流动过程向企业进行知识扩散;另一方面,企业吸收并消化政府知识,同时将知识使用情况及个性化的需求信息向知识型政府反馈,从而实现两大主体之间的知识流动,进而有力地推动着区域经济的持续创新发展。
知识在两大主体之间的相互流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而这两者之间在其进行知识沟通和作用时形成某种动态的交互界面。该界面成为两大主体之间最活跃、最不稳定的区域,是矛盾的集中点,其交互时间的长短和交互强度的大小影响甚至决定着两者之间的和谐程度,所以抽象出互动界面的概念并从交互时间和强度两维度对其进行分别分析,实施知识流动的区别对待,有助于保证区域创新系统的平衡。
2.1知识销售型互动界面
知识销售型互动界面集中体现出互动强度高、互动时间短的特点。在这种界面下,知识型政府往往在短时间内高强度向企业进行知识扩散,其具体体现为知识型政府对区域创新的高度规划和干涉。知识型政府一方面通过行政规划人为“安排”区域创新进度,直接推动区域创新初期的知识创造、知识扩散阶段;另一方面,通过具体规范条例的实施,消除知识流动障碍,间接推进区域创新体系中各单位间进一步的知识共享和知识应用,以最终达到区域创新的目的,而在该过程中企业缺乏足够的互动自主权,主要被动地接受和执行来自于知识型政府的知识。在整个互动过程中,知识型政府起主导作用,主动向企业“销售”区域创新理念,以达到最终目的,而企业仅充当辅助角色。
2.2知识咨询型互动界面
咨询型互动界面集中体现出互动强度低、互动时间长的特点。在这种界面下,企业在区域创新中起主导作用,其受到预期明确的利润驱动,自发完成知识创造与扩散、知识共享和知识应用等阶段,内生形成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最终达到区域创新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并不希望知识型政府干涉其中,尽量避免与知识型政府打交道,而知识型政府也坚持间接支持创新,不随便插手企业的事务。知识型政府主要通过立法、税收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确保企业间知识流动的通畅,间接推动区域创新。在这种界面下,知识型政府充当咨询机构的作用,针对企业的反馈做出相应的调整,间接达到区域创新的最终目的。
2.3知识联盟型互动界面
知识联盟型互动界面集中体现出互动强度高、互动时间长的特点。在这种界面下,企业与知识型政府皆具有强烈的区域创新的意识,二者之间形成紧密的联盟关系,共同在区域创新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无论在互动时间上还是在互动强度上都较前两种界面更为强烈。企业受到预期明确的利润驱动,其行为在区域创新各个阶段中具有明显的自发性,能够较好地完成区域创新中知识创造的初级阶段。知识型政府则根据对当前区域所处形势环境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区域中企业集群发展现状,科学地对作为区域创新的阶段的知识扩散、知识共享和知识应用阶段进行规划和调整,扫除知识流动中的障碍,引导区域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另外,知识型政府还根据企业在知识创造初级阶段的构成特点,通过专项投入等手段,合理促进区域创新中知识创造的完善性和科学性。正是这种政企间的联盟关系推进了区域创新的发展。
3区域创新的模式
以上分析表明,在区域创新中存在三种不同的知识型政府与企业的互动界面,这三种互动界面也将引发出三种不同的区域创新模式,即知识型政府主导型、市场推动型和双向互动型的区域创新模式。通过对世界上成功的区域创新的案例进行归纳和总结可以发现,这三种区域创新模式各自都有自己的成功案例,尽管所处的知识型政府与企业的互动界面不同,但在各自的经济政治环境下都取得了区域创新的成功。
3.1知识型政府主导型区域创新模式
知识型政府主导型的区域创新多发生在世界上经济技术处于高速发展中但市场机制欠缺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在知识型政府主导型的创新模式中,政府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创新,但其行为在区域经济发展以及创新体系的形成和其他创新主体(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的创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知识型政府接替欠成熟的市场机制直接配置创新资源并协调创新体系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或法律制度,构造一个有效的持久的创新激励环境,矫正市场在企业创新过程中的缺陷,直接对区域创新的发展进程进行干涉,属于推动型的区域创新模式。
此种创新模式在我国的台湾地区和日本、韩国的高科技园区的构建中最为常见。以韩国的大德科技园区的建设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对于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大德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园区的规划、建设,以至后来的加快发展,都是在韩国中央政府的直接推动和参与下进行的。(2)重视规划,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园区建设。产业结构升级,论证规划先行,保证了每一次产业升级、转移都在可控和良性范畴之内。(3)注重营造环境,吸引和汇聚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特别强调为科研人员提供优厚的待遇,近年来园区还加大了国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4)注重“产学研”一体化,寻求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相互发展的协同机制,为园区发展夯实基础。韩国中央政府的上述行为为大德科技园区区域创新中的知识流动提供充足的动力和有力的保障,政府通过向企业进行强力知识扩散,直接推动企业完成知识创造与扩散、知识共享与知识应用等创新的各阶段,以达到区域创新的最终目的。
3.2企业主导型区域创新模式
企业主导型的区域创新多发生在世界上科技水平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先进的技术和成熟的市场机制催生出对先进产品的巨大需求,属于典型的市场拉动型的区域创新模式,区域创新路线明确,创新体系内的知识流动能够自发、顺畅地进行,知识型政府仅在整个创新体系中扮演咨询机构的角色,不直接干涉区域创新的进程,而是通过种种间接手段保障区域创新的顺利进行。
此类区域创新模式在美国的硅谷体现得最为充分,硅谷的企业家比较崇尚自由,尽量避免与政府打交道。而硅谷的地方政府也坚持间接支持创新,不随便插手企业的事务。硅谷政府的企业行为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通过立法、政府采购和R&D投入对企业进行间接支持;(2)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人员创业;(3)建立开放的人才市场,促进形成新型的雇主员工关系;(4)建立成熟的投融资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5)促进商业协会作用的发挥。这些政府行为间接确保了创新体系中知识流动具有充足的动力,并为体系中知识的顺畅流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整个创新体系自发地按照既定的路线发展,最终达到区域创新的目的。
3.3双向互动型区域创新模式
双向互动型的区域创新多发生在世界上的那些当地已有一定的由企业集群所形成的规模基础但在新的世界发展形势下相关经济技术落后于先进水平的国家和地区。在这些地方,由于企业集群的出现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基础,企业为追求在新的经济技术形势下出现的更大的利润迫切需要进行区域创新,其创新活动呈现出强烈的自发性和主动性的特点;另一方面,这些地方由于不是先进技术经济形式的发源地以及受到传统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在相关技术经济水平上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单凭企业自发进行创新难以完成区域创新的最终目的,因此同样迫切需要知识型政府对创新进程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支持与推动才能保证整个创新过程的顺利进行。这种创新模式的实质就是知识型政府与企业在互相作用的正反馈循环中共同推进创新进程的发展,在这二者的不断双向互动中达到区域创新的最终目的。
此种创新模式多见于欧盟国家的区域创新。欧盟地方政府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创新文化的发展。欧盟地方政府通过改进教育和培训、鼓励人员流动、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意识、改进企业管理以及促进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部门的创新等各种措施推进所在地区区域创新意识的培养,充分促进创新体系内的知识的顺畅流动。(2)创造有利于创新的法律行政和金融环境。欧盟地方政府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改进立法并简化行政手续,自主和激励创新,为创新体系内部知识的顺畅流动扫除障碍,确保企业顺利完成从知识创造、知识扩散到知识应用各个环节,达到区域创新的目的。(3)建立研究与创新的有机联系。欧盟地方政府认识到尽管欧洲有很强的科研基础,但在研究成果转化为创新产品方面始终落后于美国和日本,究其原因在于科研市场导向不足、企业研发薄弱,即在区域创新的知识创造和知识扩散阶段有待加强。欧盟政府通过规划前瞻性科研开发、强化企业研发以及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的合作等措施直接推动企业在知识创造和知识扩散阶段的快速发展,充分满足区域创新进一步的要求。
4互动界面下的区域创新策略
4.1政府主导型区域创新策略
政府主导型区域创新模式重点在于知识型政府对区域创新的全过程干预,因此知识型政府自身知识分析与创新能力极其重要,加强知识型政府这方面能力成为政府主导型区域创新模式的重要策略。其策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拓展信息来源渠道,为知识分析与创新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依据。(2)打造基于学习型组织的知识型政府,各级政府机构推广知识管理的理念,做好知识的吸收和创新工作,通过自主学习的方式保持和提升知识型政府在知识分析和创新方面的能力。(3)积极推进政府组织结构变革,倡导组织结构扁平化等一系列有利于知识型政府提升自身知识分析和创新能力的措施,为知识型政府内部有效的知识流动扫除障碍。(4)推进知识型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知识型政府的知识分析与创新工作的效率,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来拓宽知识型政府信息来源渠道和内部知识流动渠道。
4.2企业主导型区域创新策略
企业主导型区域创新模式主要依靠企业自发进行知识创造与扩散、知识共享和知识应用等阶段完成区域创新的全过程,知识型政府在其中应当坚持扮演“咨询机构”的角色。企业主导型区域创新策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企业要通过先进的知识管理手段在区域创新路线中进行准确的自我定位,明确自己的定位、发展路线及优劣势。(2j企业应积极主动与知识型政府沟通,在沟通中完成知识流动的回路,通过知识的回流促使政府改进相关政策措施,进~步增强整个创新体系中知识流动的通畅程度。(3)知识型政府主要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体现为企业保障知识流动渠道通畅的功能。(4)注重知识发布及流通之后的反馈环节。知识型政府要充分注重知识发布及流通之后的反馈信息收集,要主动积极收集反馈信息,并以此随时对发布、流通的信息进行修正及完善。
4.3双向互动型区域创新策略
双向互动型区域创新模式同时依赖于企业与知识型政府两个方面。在这种模式下,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既要注重借鉴以技术升级路线为主导的区域创新路线为参考,又要充分借助知识型政府的帮助跨越式解决某些问题;知识型政府则需要在干预区域创新进程的过程中充分注重“相机抉择”的原则。其策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企业要充分加强自身的知识评估能力。企业在创新过程中要充分评估作为主导的技术升级路线中的知识的价值、假定获取条件等各项指标,以此评估获得并应用该知识的渠道,从自我创新和借助政府二者之中选择最符合技术经济效益的方案。(2)知识型政府要加强自身对创新体系中知识流动趋势的判断与预测能力。政府通过学习型组织、知识管理等先进手段提升自身这方面的能力,提早发现创新体系中知识流动受阻而企业自身解决困难的问题并加以干预解决,甚至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3)政府与企业要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盟关系。通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联盟型紧密关系可以最大程度上加强二者之间的知识双向流动,并加速推动创新体系发展。联盟型政企关系可以充分加强政府对企业的有效干预力度以及企业对政府的反馈程度,通过体系中知识流动的正反馈循环充分保证创新体系中知识流动的通畅,最终达到区域创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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