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是什么?长期关注自我和记忆问题的奈瑟尔(Ulric Neisser)曾经总结过各个领域顶尖学者对自我的看法,列出了一个不短的清单。另一位心理学家布鲁纳(Jerome Bruner)把它精简成了12项,在此我将其再度浓缩,罗列如下:
(1)“自我”是有目的的行动者,充满对目标的欲望、企图和渴求。它具有强烈的占有欲,可以不断扩展、挑拣目标、价值或信念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2)“自我”以“参照群体”和“重要人物”为导向,设置行为标准,并根据这些标准对自身做出判断;
(3)“自我”对实现目的的条件,譬如障碍、现实和环境很敏感。它对目的的达成,例如成功或失败也很敏感;
(4)它能通过改变自己的欲求,或者行为标准,来对成功和失败做出反应;
(5)因为对达成目的的诸多因素敏感,它的行为惊人地多变,且高度情绪化;
(6)但它有一套心智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其动机是保持感觉上的连续性、维系经验上的一致性,从而回避事实上的不连贯和矛盾;
(7)最后,要达成上述几点,它必须依赖记忆的选择性,通过不断地调整过去,来满足自身连续性和一致性的信念。
可见,要让这样的“自我”满意,记忆不能满足于做一个循规蹈矩的秘书,它还得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律师。它为“自我”全力辩护,而“自我”则坚信,律师描述的那个人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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