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得的幸福无法持久。
2.自首届诗赛以来,他参加过好几次,可就连末等奖中也未曾出现他的名字。不过她他不在乎,因为他参赛并非出于获奖的野心,而是因为这项赛事对他来说别具吸引力。第一次比赛中,负责打开火漆封口的信封,并宣布获奖名单的人是费尔明娜·达萨,从那时起,他就注定要在此后的每一年都参加比赛了。
3.她就因遗憾与负疚感到了痛苦,但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
4.没有什么比妻子突如其来的果敢决定更让他害怕了,而且他确信,这种决定的根源往往是某种负罪感。
5.婚姻本身的性质:一向荒谬的,只能靠上帝的无限仁慈才得以存在的发明。两个几乎完全互不了解的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性格不同,文化不同,甚至性别都不相同,却突然间不得不承诺生活在一起,睡在同一张床上,分享彼此也许注定有所分歧的命运。这一切本身就是完全违背科学的。
6.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7.生活规律得仿佛生了锈一般,既让人轻蔑,又让人害怕,但同时也是一种保护,让他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
8.那是他们相爱的最美好的时期,不慌不忙,适宜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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