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的林荫道,似乎很长,有似乎很短,空气很清新,路灯投射出淡黄的灯光,好像一层朦胧的纱,网住了冒着粉红泡泡的我俩。我们走了很久很久,先是骑自行车的小朋友回家了,倒走的大爷大妈也不见了,就剩下几对手拉手的情侣。我小鹿乱撞的心也慢慢平静下来,手心里全是汗,可是谁也没有主动分开,就这么拉着,走着,似乎要走到地老天荒。
地老天荒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将近来回走了两个小时后,我的脚开始跟我抗议了,才想起来我出来穿的是高跟鞋。他也察觉出了我走路姿势有点变化,懊恼的说“对不起,拉着你走了这么久,脚疼了吧,我送你回家。”
“不,扶我起来,我还能走。”尽管内心在咆哮,但还是由他拉着,坐到车上。
很快,就到了我楼底下,肉乎乎的没有从方向盘上拿下来,只是把往我这边转了一点,“到了。”他说。
我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按在安全带的按钮上,偏过头说:“那我回去了?”
“回去吧。”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目光温柔。
“要不要上去坐坐?”。说完,脸一红,这话说的,好那个啥?
“不了,下次吧。”听到他的回答,我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一口气。随后解开安全带,拉开车门,下了车。这时,他摇下了车窗,“我看着你上去”。
大年初三加情人节,是在抽不出时间写,忙忙碌碌,心静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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