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过:“想要忘记一个人,方法永远只有两个,一个是时间一个是新欢。
现在想来,这句话的逆向含意其实就是,对于时间,要忘掉的,不管时间长短,始终会忘了;如果不想忘掉的,时间长到生命的终点,依然不会忘掉 ,只是随着生命的终止一并被主人带走。
而新欢,顾名思义,是新的关糸火热的人 ,并不是仅仅只指一个人。不管想不想忘记,要找的始终会去找,合不合适,都会成为新欢; 对于一个念旧又专情的人,即使重新找了一个人,也许并没有欢喜的感觉,更没有爱的感觉,成为了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找的“替代品”罢了。
而那个想要忘记的人,只会越发的清晰,却也不会总是浮现脑海,而是变成了一种平常不过的“生活”常态。没有刻意去想或忘记 ,只是在茫茫人海中,偶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嗓音,会本能地把目光投向声音的来源 ;没有刻意去想或忘记,只是在人潮拥挤中,看见一个相似的背影,会赶上去确认一下 ;没有刻意去想或忘记,只是在看一部电影的时候,会想起当年看电影的一幕 ;没有刻意去想或忘记 ,只是在偶尔听到一句熟悉的歌词,会想起那个人曾经也喜欢听这首歌。忘与不忘,只是不经意间,不需要刻意。
既然那个人已经存在了脑海,用什么方法去对待都变成了刻意,而刻意去做的事,就变成了对这件事这个人的剖析,只有记得更细,而不是忘掉了。如果自认为没有结果,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轻易开始这段情;开始了,肯定积聚了很多难以忘却的事情,本来就是忘不掉的,又何必去刻意,即使事件的过程能淡忘,而这个“罪魁祸首”的人是忘不掉的。
既然忘不掉,就当作陌生人吧,想起或者忘记都已经不重要,有些人,不忘不一定还深爱,忘却不一定就是无情。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彼此走在两条平行线上,各不相干。人生苦短,及时行乐,走过半生,珍惜眼前的一切,没必要更不必刻意活在回忆里 。
忘与不忘,就像饿了吃饭、困了睡觉一样,只是生活的常态,不必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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