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怎么认识她的了。
那时候,我初离开单位,开始四处游荡的生活,遇见了她。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好像是在一个朋友聚会上认识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地方,实在是想不出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留她的电话,总之,我有她的电话。
有一天,她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的脚扭住了,希望我去看看她。
她说了地址。
我对本地不是很熟悉,东摸西找的敲她的家门,她拄着拐杖来开门。我进去一看,一套很大的房子,三室两厅,简单的家具。
她对我抱歉地说:“没办法,只有喊你来帮帮忙了。”
我说:“没关系,你安心养脚吧。”
她又说:“脚不是大问题,主要是找你陪陪我。”
我奇怪,问:“就你一个人吗?”
她说:“是,你知道一个人有时是很寂寞的。”
“哦”。我应着,一边环顾四周。
这里看上去不像是一个家,那种随意简单好像随时需要启程的旅馆,质量很差很俗气的床品,被子搅成一团随意的堆在床上。空气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我从来没有闻到过的气味,感觉不是很舒适。
她轻声笑着对我说:“哎呀,我那天下班回来天太黑了,楼道的声控灯又坏了,不小心崴到了脚。”
我问她:“你做什么工作?天都黑了才下班?”
她又笑了,这次的笑声有点放肆。
我看着她笑,觉得有些奇怪。
“小姐。”她对我说:“我在歌厅里做小姐。”
我愣了愣神,不知道歌厅的小姐是个什么工作。请你不要笑话我,我这辈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孤陋寡闻,真的是孤陋寡闻,我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经常看不到别人,纵然有谁千百次的与我擦肩而过,我也不会认识他,不会关注他,甚至一次都不会看见他。
当真是,那时我真的没有听说过小姐这个职业,大概二十多年前吧。
我说:“哦。那你们这个职业是做什么的呢?”
她愣了一下,又笑起来。
“你别逗了”,她说:“我知道你会另眼看我的,你们都会!”
我有点懵,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她说:“你越是这样感觉你不食人间烟火,就越是能让我感觉到羞愧吗?告诉你,不会的,我早就不会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静静地看着她。
她闭了嘴巴,也不笑了。
她盯着自己的脚,那脚缠着白色绷带,像个白色的大馒头,胖大胖大的,而另外一只穿着拖鞋的脚是小巧的。
我觉得自己来这里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会答应她,来这里想着照顾她的。
她忽然叹口气,抬眼看着我问:“你饿了吗?我给你弄点吃的。”
那眼神开始变得正常,眼眸亮晶晶的闪着真诚。
我说:“你告诉我要弄什么,我来做。”
她说:“不用,你不知道东西在哪里,摸不清楚。”
说着她拄着拐杖,身子轻盈地跳去厨房了,我站在门口看她手脚麻利的操作,不一会儿弄好了,喊我端出去。
她弄的是小火锅,火候味道都很好,很鲜美的蘸水。我夸奖她手艺,她又笑了,这次的笑声是发自内心的,像个小女孩。
她本身年纪就不大,二十多岁、小巧的身段、白皙的皮肤、姣好的面容,只是她说话时带着一点油滑的笑容让我不快,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油滑,我形容不来。
空气似乎有些沉闷。
她有些沉不住气,主动打破这沉闷,说:“你怎么不说话?”
我看着她,问:“说什么呢?”
“你一定听他们议论过我吧?”
“呃……你说什么?”我问。
她脸上又慢慢地浮上那种我说不清楚的笑容,她说:“你在装吗?没关系,不用装,我早都习惯了。”
“装什么?我为什么要装呢?”
“对,你就直接说吧,我就是他们说的那种人!”
“什么?”我更加懵了。
“我是小姐,小姐,你不懂吗?”她的语音有些失控了。
“小姐?那又怎么样?你是什么很重要吗?”真的是莫名其妙透顶,我怎么会来这里吃饭,并和一个基本还是陌生人的人说话。
“你认为不重要吗?”她的声音平静了一些。
“是什么都不重要啊。”
“是吗?”她夹了一块藕,蘸了蘸水,塞进嘴巴里, 热气熏得她脸色粉红。
我看着她,帮她递了一张餐巾纸。
她接过纸,轻轻擦她的红唇。她画着精致的妆容,微卷的披肩长发,我不太明白,她一个人在家为什么要化妆,年轻女孩天生丽质,她们的本真才是世界上最美的样子。
她又往嘴巴里塞了一条宽粉,翘起嘴巴吸溜进去,用纸巾沾了一下嘴唇,年轻的腮帮用力的咀嚼着宽粉的筋道,然后,她慢腾腾地说:“你很有福气,很漂亮。”
我吓一跳,有些尴尬地望着她。从来没有人这样赞美过我,我微胖,长着掉进人海就看不见我的身高和面容。
“那天在饭馆吃饭,我看见你就知道你和别人不一样,虽然你不怎么说话。”她放下筷子,翘起一只兰花指,研究她的美甲,幽幽地说。
我边吃,边看着她,始终接不上她的话。
她说:“有时候心里闷,想找人聊聊。”
我总算找到一句话,笑着问:“所以,找到了我?”
“嗯,我觉得我想和你聊聊。”
我知道自己面善,又喜欢微笑,看上去有亲和力。
我们吃好了,她把碗筷往前一推,说:“先丢这里,不管它。”
她拿起拐杖,拄好跳上床,对我说:“你歪沙发吧,脱掉鞋,会很舒服的。”
我说:“没关系。”
于是,她开始讲她的故事。
她说话是炒豆子的方式,可是现在,却突然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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