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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一件事

剖析一件事

作者: 故道生花 | 来源:发表于2019-10-18 15:09 被阅读0次

    裴新民

    前几天,一个业主带着孩子到财务部来办事,嚷嚷的声音很大,引起我注意。

    我听到,翠怡问秀文,为什么客户会找她?秀文说她也不知道,只是阿滔让她带路的。翠怡回身给客户说,财务不了解车位二次转让的要求,还得回去找营销。客户就有些生气,高声说不应该踢皮球,让她找这个找哪个,几个星期也不解决问题。

    后来翠怡提出一些解决办法,让秀文带客户再找营销部。何丽听到后,担心秀文处理不好,就主动出面带客户去处理。

    后来有人提出了在客户复印件上盖章的解决办法,何丽吃不准,又去找翠怡商量。两人讨论来讨论去,一时确定不了是否适当。

    我看事情还在拖沓,就走过去询问,了解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是,二期客户买了一个无产权车位,自己那份合同原件丢失了,只留存了一个复印件,现在想将车位转卖,购买人只见到车位合同复印件不放心,要求公司采取办法给予确认。

    客户前些天先找到营销部,营销部安排律师处理。律师想到的解决方式是找出公司合同原件拍照证明,此前到项目公司主管会计处查找过合同原件。因为老项目的合同已经存档封存保管,查找不便,会计让营销部、律师另想办法。

    没想到,营销部今天竟然让客户直接找到财务部。合同原件确实不便查找,会计不了解车位二次转让的管理要求,担心出现问题,因此要求客户仍找回营销部处理。客户感觉兜兜转转不解决问题,因此在办公室嚷嚷。

    后来会计提出重新签一份车位协议,或者物业公司直接认可新客户车位权益等处理建议,让收银员带客户与营销部协商,出纳主管担心收银员处理不好,才主动介入协调。

    弄清了事情原委,我肯定了合同复印件盖章确认的处理办法,客户的问题算是解决了。但是,我发现多个同事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存在问题,有必要审视一遍:

    1、阿滔:

    营销部负责客户服务工作,在客户提出问题,律师到财务部查问,财务部已经确定合同原件不便提供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先行与财务部内部讨论解决办法,而让客户自己找财务部?

    公司的业务管理有归口,每个归口部门就是对外的办事窗口,外边的客户只应该到窗口办事,不应该进到公司内部层层寻找,否则会给客户造成困扰。客户在公司内部各办公室转悠,既会干扰办公秩序,也可能会泄露公司很多信息。

    2、秀文:

    带外人到办公室找同事,为什么不先问问是什么事?如果来人闹事怎么办,那你不就成了“带路党”?如果问了,发现是与销售手续有关的事情,与自己的工作也有关系,能不能直接帮客户解决问题?如果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客户的问题,先去问问自己的主管何丽,是不是就不用带客户去见翠怡?

    3、翠怡:

    在客户已经找上自己的时候,为什么不是第一时间想想如何处理客户的问题,而是先问秀文为什么将人带来?为什么面对自己也不了解处理政策的新事务,未向上级请示就代表财务部擅自提出解决办法,并让人去与营销部协商?为什么非要让客户再回头找营销?如果客户回去找营销,营销将人又带来找你,你又该怎么办?

    4、何丽:

    对复印件盖章的新解决办法拿不准时,为什么去找翠怡商量?翠怡能够决定一项新事务的处理政策吗?谁是你的领导,谁能为对你的工作指令负责?

    梳理一遍可以发现:一条链条上任何一个人正确处理了客户的问题,后边的事情就不会出现。

    之所以这么多同事都出现问题,我认为与以下“四个缺乏”有关:

    第一、缺乏“内外有别”意识

    企业内部存在各种沟通,遵循公司制度和流程,许多工作都需要找其他部门同事讨论,这是正常的。但是“内外有别”,企业外部人员到公司办事,肯定不能很快了解公司内部的分工和流程,就必须按照业务归口对接,内部协调通过内部人员完成,始终应由归口对接人与外部人员沟通,不能让外部人员自行与公司多个人员对接。

    第二,缺乏“客户优先”意识

    几乎不存在无事来骚扰的客户,客户花费时间上门来找,基本肯定是有原因、有理由的。客户上门有时间代价和成本,尽量快捷方便地解决客户的问题应摆到一切工作的优先位置。

    每个员工都是企业的代表,甚至是客户认识企业、评价企业的唯一媒介和机会,给予客户优先、良好的体验,是每个员工维护企业形象的基本责任。

    有了客户优先、服务客户的意识,就会发现客户的问题在不在自己职责之内、自己手头工作是否繁忙、自己是否了解处理方式等等,就都不再是问题。

    第三,缺乏“解决问题”意识

    无论在多高级的企业,总有制度、流程无法明晰的事务,总有工作经验不足的同事,总会出现一些不该自己处理而摆到到自己面前的工作。此时该怎么办?此时需要“解决问题”意识。

    只有将问题解决掉,才能有时间与相关人员从容讨论以后的安排;只有将问题解决掉,才有资格指导他人该怎么做;只有将问题解决掉,才符合企业最高利益。

    第四,缺乏“请示审批”意识

    在公司里,没有一个人可以声称自己知道所有事情的处理办法,所以,任何员工遇到不知道如何处理的事情,都是正常的,完全不用担心别人知道了会轻视自己。

    遇到不知道如何处理的问题时,解决的办法有很多,自行查找资料、询问同事都可以,但是,最高效、最保险的办法是请示上级。上级不知道的时候,会进一步请示上级,一直到顶级。顶级也不知道的时候,就会召集高层、专家讨论商定。下级一旦请示,上级总会有个指示。按照上级指示去处理工作,出现问题的时候,是上级承担责任。

    上级之所以是上级,肯定拥有更多的工作经验。员工遇到新事务不清楚处理政策时,必须第一时间请示自己的直属上级。擅自做主、拖延处理、推移处理都是错误的。

    我相信,相关同事任何一人具备以上四个意识,就不会出现这个事件,就能采取正确的方式及时处理掉那个业主的问题。

    财务部已经开会讨论过这个事件。通过大家的讨论,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信与会同事已经从事件中思考、学习到一些东西。

    前思后想,百炼成钢;迁思回虑,终有一得。希望大家不要仅仅将一件事当成一件事,要举一反三,化损为益,对任何大小事件都要做反复思考,从中提取经验教训、原则精义,这样才能真正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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