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远搞不清楚,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今天早晨,听说一个同事被一辆三轮车撞死了。很是吃惊。
说是中午吃满月宴,喝点酒,骑着电动自行车,也不知道是上班还是回家去,与一辆三轮车相撞,人就没了。
同事46岁,据说二孩不满两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点年龄,在单位业务能力也非常强。
一条鲜活生命的突然离去,对于不相干的人无非是吃惊,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对于他的家人无疑是晴天霹雳。
我们很难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场景,也很为青春丧偶的妻子难过,更可怜幼小的孩儿。
遇到这样的问题,单位也很棘手,现在人们维权意识强了,算不算工伤呢?是当班还是值班,下午上班中午可以饮酒吗?管理上存在哪些漏洞?
最近交规要求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头戴头盔,也不知道有没有遵守规定。
骑电动不构成酒驾,所以骑电动自行车赴宴随之增多,由于速度高再加上酒精麻醉,反应迟缓,事故也就难以避免。
更有惊掉下巴的是刚刚和他在一起吃饭喝酒的同事、朋友,有没有权人家喝酒呢?刚才还有说有笑,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亡者本人更是没有想到,他如果知道会这样肯定不会去赴宴,不会去喝酒,甚至不会出门。
可惜,所有的都是假设,没有先知先觉。
忽然想起《红楼梦》一句话,喜荣华正好,叹无常又到。
总结一句话,尽量少喝酒,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必须遵守交规,严格头盔制度严守速度等。必须执行单位所有之规定。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要担负起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对自己对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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