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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血的声诉

泣血的声诉

作者: 范冬霞 | 来源:发表于2019-10-18 14:17 被阅读0次

                        泣血的声诉

                    大冶实验高中  范冬霞                                                                   

        2019年7月17日,是震惊全国的为母复仇的张扣扣执行死刑的日子,也是我房屋买卖纠纷案上诉庭审的日子。今天,2019年10月17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了维持原判的判决书。2018年10月23日,我在不惑之年站在了被告席上,起诉我的居然是我交往了20年的高中同学方华英,原因是我2017年4月份从她的手里买了一套房子,她欠我13万元,有张13万的欠条在我手上,我在买房时就给她抵扣了,她把借条收回去撕毁了,一年半后隐瞒收回13万的事实,仅仅以房屋买卖期间的银行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我差欠她的购房款。她起诉我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房子后来涨价了,她觉得吃亏了;二是因为之前离婚的老赖老公又回到了她身边,告诉她怎么利用法律去合法坑蒙拐骗。

            曾经的我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法院是庄严的,法官是公正的。这一次横跨两年的打官司经历,让我对法院对法律有了深刻的了解。我的官司是再简单不过的民事纠纷。一审中,我就把事情的真相原原本本陈述了一遍,我说原告把13万的欠条收回去当我的面撕毁了,原告也承认给我出具过一张13万的条子,我还有一个佐证,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公积金贷款中心要求买房人要交付卖房人房屋评估价的最低两成首付,原告就在没有实际支付的情况下给我出具了一张8.5万的收条,为了便于作为以后结算的依据,她还出具了两份,一份在公积金中心,一份在我的手上。

            一审审我案子的法官是大冶人民法院的金劲松法官。他似醒非醒地来开庭,在庭审的过程中几次让我下位去给他找证据,还把事实搞错,瞎发问,好在原告作出了符合事实真相的回答,因为一句谎言要用九十九句谎言去掩盖它。而法官的表现让人触目惊心,对老百姓来说比天还大的关乎身家性命的案件,这个法官事先竟然看都没看一眼。

            原以为再简单不过的纠纷,事实的真相也一清二楚,法院肯定会还我清白。结果,法院还判我输了。事后,我就把我的冤屈给在大冶法院上班的学生说,她说,老师,你怎么事先不让我给你安排个好法官啊,金劲松是法院有名的混混啊,他的案子上诉的最多,他每年年底几万的考核奖励都不要的。我说,我从没有打过官司,我不知道可以这样啊。无知轻敌让自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我就上诉,在上诉中,我陈述了几个理由,一是我的13万事先就存在的,我在买房过程中和买房相关的支付票据加起来就是整整38万,而原告仅仅是把房屋的总价减去银行转账记录产生的。人可以说谎,但数字无法做假,一个是事先就存在,一个是事后才产生的。二是原告和被告同时都认定的事实为什么法院不认定呢?对于原告和被告所陈述的关联性不一致的白纸黑字的证据为什么否定无效呢?法院的采信标准为什么是双重的呢?我也是二十世纪末的一个读了大学的人啊,这样的判案逻辑让我无法理解。法官说你不懂,跟你说不清楚。

          黄石中院的黄显珠法官仔细看了我的案件,他起初告诉我,我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不全面,法院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他说再给我举证的机会,因为原告是在2017年五月份去我家结的账,她收回13万当我面撕毁时我的家里妈妈和弟媳都在。我就叫她们去作证。后来法官又跟我说因为证人是我的亲属,所以如果我能把我和方华英的银行流水打出来,证明我的流水比她多13万,这个官司就判我赢。我把银行流水打出来了,而原告提交的都是假流水。最后一次原告提交的假证据,银行转账的流水是发给别人的,微信聊天的头像和照片都不是我本人,就算是我,原告应该自己提供证明吧,我当时也不知道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这几个专业词汇去反驳,法官还以恐吓的手段逼我认定证据,想来真是可笑。本以为这个法官是一个能还我清白的好法官,但是他在审案的后期就明显改变了他的立场,他可以告诉你把银行流水的证据上交准备判你赢,他也可以说银行流水复杂,法官不可能去做会计给你算账判你输。其实,我提交的证据清清楚楚。他说就算是银行流水是真的,还有欠款是否达成合意的事实。这么专业的法律词语,这么专业的法律理由。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愿随意去选择判你输还是判你赢,不管是输和赢,他都有法律依据,而你只有欲哭无泪的份。他说得最多的话是这件事只有你和原告知道,法官不知道,法官不是上帝。既然不知道,那你就不要管,法院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啊!老百姓的事情就让老百姓自己解决吧!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那也是毛泽东周恩来和朱德等等老一辈的革命家带领着那个时代的千千万万的革命前辈流血牺牲为我们创造的啊。我们应该为维护国家的和平和昌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啊!作为一名教师,我积极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把这种价值观传导给我的学生们。但是,在这个时代,我发现我错了,如果你教孩子诚信,他们以后就会像我一样的吃大亏,我问法官,为什么原告白纸黑字写的8.5万的收条不算数啊,打官司不是打的证据吗?法官说,你承认了没有支付啊,我说原告说是为了协助我办理贷款,我说她是因为有张欠条在我手上所以才出具收条协助我贷款啊,没有实际支付和无效是两个概念吧,难道不看看证据前后的关联性吗?法官说你要法官判你这张收条有效你就必须说假话,说支付了,而且假话要一直说到底。哦,我又问法官,既然我说的话这么算数,那原告说有13万,我也说有13万,那你怎么又不算数呢?因为你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双方就此达成合意的事实啊。说人话就是原告未必答应用13万去抵扣房款。这逻辑就好比一个人已经吃了另一个人碗里的饭,而法官却判决说饭是吃了,但你们没有商量她是否愿意吃你的饭啊!我不知道听了这种解释,除了想拿刀杀人还有理性吗?在这样的时代,如果我教导学生要友善,他们也许会像2006年的大学生彭宇一样,因为乐于助人扶起了摔倒在地的老人徐寿兰而被讹诈吃官司赔偿巨额医药费。这世道太凶险,殊不知,罪魁祸首就是法官,当2006年彭宇与徐寿兰案被公开的时候,这个社会再也没有人敢去扶倒在路上的人了,这是多么悲哀的现实啊!当张扣扣为母报仇杀人案在网络公开的时候,多少人在网上为他赞与呼树起大拇指啊!而法律工作者们不去反思这背后的原因,却忙着去删帖子。

          我因为也打起了官司,算是同病相怜,就去关注了这个案件。也看到还有像邓学平这样有良知有正义有担当的律师。他们是现在的中国少有的脊梁和希望。通过读他为张扣扣写的辨护词,明白了法律和法官的问题,打这官司,总觉得自己很冤,但是又说不出来问题在哪里,邓学平律师说,现行的法律过于追求形势逻辑的正确却忽视了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还原事实的真相;法院垄断了裁判权却无法垄断公正权。美国伟大法学家罗尔斯终其一生研究正义问题,最后给出的答案竟然是正义离不开直觉。一个普通老百姓需要的是直觉的正义,而不是法官们断章取义的法律条文。还原事情的真相,不冤枉一个好人,不纵容一个坏人,这才是老百姓对法律的理解和要求。我也接触过几个有水平的好法官,罗桥法庭的石磊鑫法官曾跟我说,他判案比较注重自由心证,他说有的农村老人不懂法律,拿的证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他就用他的专业知识把对方往法律判断的依据上带,帮助老人讨回公道;法院的朱光华法官,在他手上的案子,他不用开庭,就让原被告调解签字,既公正又有效率。为什么同是法官,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

          我知道,一个卑微的个体去和拥有国家赋予他们生杀予夺的权力的法官们斗争,想让他们承认自己的案子是错案,这无异于以卵击石,从人性和法院判案的游戏规则来说,也有点愚蠢,因为法院为了避免法官因为错案率高而影响法官的收入,二审的案子基本维持原判。但是,只要还有寻求公权力救济的机会,我就一定要斗争到底。一个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就应该让社会知道,让大众知道。因为我还没有丧失理智,不想用暴力反击的方式去解决,我如果是30岁,我一定会拿着刀去与原告拼个你死我活,一个民族也好,一个个体也罢,只有保持适当的血性才能捍卫自己的生存空间和尊严。我相信一定会有相关部门和领导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也相信我的朋友们会给我提供各种各样的指点和帮助。谢谢大家,请大家帮我转发,本人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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