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简书的缘分,早已开始。
我已经记不清我和他的第1次是如何开始,就像我会记不清和某一个好朋友,最初的相遇那样。
在现实和理想、诗和远方的夹缝中前行,他注定无法在短时间内,成为我生活中的必需,我们的关系,时远时近。
我告诉自己,彼此牵着的那双手,如果不能紧握,那就慢慢的松开吧,专情总比滥情好,毕竟谁都想要一份可掌控的未来。
就这样,我们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我们从彼此的生活中消失,不见踪影。
回想前情,我与简书,虽然没有曾经沧海的痴情,但,毕竟初心难忘。
经历了多少天的念念不忘,我悄悄的回来,欣喜的发现,原来他还在那里,我们初相识的地方,痴痴的等。
那一刻无需言语,我就想再次牵起他的手,奋不顾身的冲上去,不需要矫情,不需要装,后面的事情你已经知道了,看到了,那就是100天之前,我们再续前缘。
100天的倾心之恋。
这一次我不再刻意,我不想展示所谓的才华,也不想卖弄所谓的干货,我就是随心所欲,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多少就写多少,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即使水文,也水得心安理得。
我一度认为这与我的初衷相悖,因为我再次回来,有两个目标。一是想要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二是想要养成每天固定写作的习惯。
每一天的那个时间,我都会回到内在问自己,我来是为了什么?我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我和他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100天的经历,让我越来越明白自己的内心。我其实真正想要的是一个宽松的表达环境,让我可以没有任何顾虑的去表达,而不用担心我的输出内容,够不够好?合不合期待?因为我希望自己可以养成不用灵感也能随时写作的能力和习惯。
因为对我来说,能够随时随地轻松愉快地去写作,拥有享受写作的能力,比让我拥有写完就能够把文字变现的能力,更让我有欲望。
因为惟有热爱才能让人把一件事长期持续做下去,沉淀萃取,凝成精华,变成价值,周而复始,乐在其中。
看清真心的过程,也是对他的爱慕日渐渐加深的过程,我们之间的相处变得越来越融洽。
无论早晚,无论忙闲,每天我都会如约而至,从无例外。或细语或狂言,或深入或粗浅,无论如何,都不影响我与他拥有一段共享时光。
沮丧之后的狂喜。
沈醉在这样的时光中,面前的岁月就像我的名字——日日新,我和他的关系越来越坚固,前天,1月16日,我们刚刚过了100天的蜜月。
昨天晚上快11:00点时,我来见他,来之前我正在忙活一篇5000多字的稿子。看看时间,琢磨了一下,感觉过了11点再来,应该也不迟。在心里与他依依惜别,告诉他,等我下,我待会再来。
想不到手头的事情,居然让我一下子忙活到那么晚!当我在键盘上敲下第5407个字,长长舒了口气时,时间已经是夜里2:26分。

和他的这一趟旅程,我不想有任何一次错过。
失恋般的感觉,铺天盖地,情绪像万花筒般集中、变换,我的内心无法描述。我甚至都没有勇气去打开它,多看一眼。闷闷不乐的去休息,并没有期待奇迹降临。
早晨从梦中醒来,习惯性的滑屏点进去,突然看到了自动复活的提醒!天哪,我的天哪!失而复得的狂喜,不知道你有没有经历?

没有经历很难懂的!
但是,我的简书,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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