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第一人称世情故事,“我”非我也,敬请友友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这个故事写完很久了,一方面我码字功夫太浅,更主要是故事中人都是我的同龄圈中人,我不敢太”细“写,更不敢把那个波澜壮阔的大背景写出来,即便我有莫言之才,在有生之年我也是不敢的。这个背景下的小说还从没人写过,更不要说写成畅销书了。如果有才华的友友想尝试,我可以无偿提供大背景。)
这剧情还得先从二十六年前说起。
二十六年前,鸿卫校毕业,被分配到大成都辖下某厂,也是我就职的一个化工机械厂医务室当医生。
鸿是在九月初入职的,入职那天,暑气还未尽消,记得那天还是红红火火的大太阳,鸿穿着淡绿底小碎花的连衣裙,阳光爱笑嘴抹蜜似地甜,一看资料,咱们还是老乡,一下子觉得亲近起来。
鸿办完入职手续,还要去区里报道交资料,想到一个小女孩儿人生地不熟的,我就用厂里给为方便我经常跑政府,给我配的“宝马”凤凰牌自行车搭着她去了。回来刚好中午,我们就一起去食堂打了饭菜,边吃边聊。
打那以后,鸿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来帮着我们洗才两个月不到的儿子,因为都住在单身宿舍的三楼,来来去去很方便,所以我们周末做了好吃的也要叫上她,,一来二去,就成了好姐妹了。
正当我心里盘算着,可以把鸿介绍给厂里哪个好哥们儿时,鸿说,她分到厂里,挺不容易的(那时的卫校生,已经不怎么吃香了),还动用了爸爸的关系呢。但这便与她在另一座城市教书的男友辉分开了,如果一时半会儿调不到这边,男朋友可能会考虑辞职。
那时敢“裸辞”的人还是很少的,足见她男朋友有多爱她了。而且在我的传统认知里,凡两地分居的,大都是女人往男人那边调,如果是男的将就女的,除了女人这地儿条件更好之外;还有多数情况下女人更强势,男人爱女人更多一些。后来发生的事,也验证了我的经验之谈。
两人正处热恋阶段,鸿为人又热情大方,性格开朗,情商颇高,还颇有几分姿色,算得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可人儿。
辉甚是不放心也就再正常不过了,半年时间不到,辉就真的辞掉了铁饭碗,来成都一家以销售为主的广告展览公司打工了。又过了大概一年,鸿也辞了职,去了勇就职的公司做了一名销售人员。
那时,这类公司还非常好做,可以说是“一本万利”,后来听他们感慨谈起过,据说当时一个成本十万不到的位置,“包装”后竟能卖到两百多万,纯利润高得吓煞人。
鸿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销售天才,一年时间不到,就开着一辆崭新的桑塔纳轿车回来找我们炫酷了。印象中那时的桑塔纳轿车比现在的什么奔驰宝马一类还要令人艳羡,也可能是当时拥有车的人本来就很少,凡是轿车都令人“仰慕”吧。
记得鸿那时简直豪气干云,自信满满地对我说:
“姐,我就不信那邪,同样都是人,凭什么别人能开宝马,我为什么就不能?别人能买得起大别墅,我为什么就不能?”
她的能力强大地支撑起了她的“梦想”,两年后,鸿买了别墅,三年后添了宝马,并举办了盛大的婚礼。
现在说起来也觉得当时的我真是太不可理喻了:自私、冷酷、不近人情、不念旧情、不懂人情世故!她的婚礼我居然找了个借口没去参加!
因为当时的我真的就是一个”书呆子”加“假道学”,还沉迷在五柳先生”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的高尚情操里。听表弟说鸿曾经在急需用钱时,去夜总会坐过台,我便有了几分嗤之以鼻,虽也有过几分怀疑,但当时她的确跟厂里另一个“飞女”玩儿得很好;再加之,那时的很多人对金钱没有这么强烈地渴求,总沾沾自喜于自己虽穷,但有幸福的家庭,还有雷打不动的铁饭碗,对“有钱人”便有了几分不屑。
但鸿好像丝毫不介意我的“无情,依然每年带着辉回来与我们相聚。
但大约五年后,鸿回来时,”司机”却不再是辉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