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想写点什么,但是又感觉写出来很丧,最后还是决定啰嗦一下
这几天最火的电影,应该就是《我不是药神》吧,怎么说呢,看的时候脑中一下子闪现了东野圭吾的小说《白夜行》,不太一样的是,程勇没有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起码在法律上,他一开始是一个“好人”,但是在某些方面,他家暴,没有担当,走私印度神油,不交房租……起码在道德的评价体系下,并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样一个每天浑浑噩噩的小人物,没什么大志气,没什么努力奋进,更没什么天天向上,想留住儿子,想照顾好爸爸,生活本身就已经很难了,所以很多事情就是理所当然的发生了——他缺钱,他缺药,为了钱,他想尽办法走私,为了药,他违法帮他卖药……500的药卖到5000,甚至到最后把代理权卖给张长林,到这里,其实我都觉得情有可原,错了?程勇没有做错,何来的可原?我甚至觉得是理所应当的——程勇本来就是一个小人物,生活狼狈,甚至被人唾弃,他初衷就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享受生活,是为了留住儿子,给父亲做手术,所以,之前看到有人说火锅烟雾缭绕的那个雨夜,大家对程勇很失望,我并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要失望?我们又是以什么资格站在什么角度上去“失望”?程勇并没有义务去承担这个“救世主”的角色,他,真的救不起!!
《仙剑三》里印象最深的是,所有人都说景天是大英雄,都让他去救苍生,可是景天不是龙阳,也不是飞蓬,最后龙葵祭剑,茂茂死了,背负着解救苍生使命的景天眼睁睁的看着民不聊生,崩溃着哭着说:我只是一个永安当的小伙计,为什么是我?
是啊,为什么我们要把我们的理想强行付诸于别人身上,冠其以“救世主”“英雄”“好人”的名头,揪住他们的善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评头论足,为所欲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套所谓道德的原则,除了约束着自己,更多的我们也会情不自禁的用我们所认同的道德原则去“绑架”别人——“你竟然不捐款?你当然要原谅他,他都那么可怜了?这么点小事,值得这么小题大做吗?”
很多事情,我们无权干涉,每个人有自己的价值观,有自己的原则,我们或许会有很多的不认同,但不能强求,因为很多时候并没有所谓的对错之分,可能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吧。
我一开始认为,法律是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但是在《白夜行》里雪穗和亮,我有时候在想,他们能怎么办呢?等死还是活下去,他们是最初的受害者,却也一步一步成了最后的罪犯,生活中从来没有太阳的人,也就不怕失去。如果突然失去了太阳,想要活下去,这可能就是原罪
正说着,到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又觉得自己有些可笑,最近奶奶的癌症转移了,不想老人遭罪做化疗,做了配型,说是可以吃靶向药,真的很贵,一个月好几万,真的负担不起,全家都有点慌,拖了很多人打听,都说买不到,人家是处方药,走人家的政府医疗,甚至都免费……听到这里,我突然理解了大家把程勇当做救命稻草的心理——生的希望就在眼前,闪闪发亮,但是却刺痛了人心,是程勇这样的人,把光捧到了病人眼前,让更多人更加认真地想要活下去。、
到最后,程勇重新开始卖药,或许是一种救赎,救赎本想要活下去的人,救赎有权利活下去的人,做他本来可以做的更好的事,救赎自己的本心,
所以,哪有有什么应不应该,可能有些人,在你看不到办不到的地方,本身就是光芒,就是给人以希望的存在
真的需要这样的人,希望这样的人身体健康,一切安好
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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