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我一家顾问单位的王总给我发了份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情概要:2010年左右他手头上有些闲置资金,巧合的是,他的一位朋友为他介绍一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于是一拍即合,决定承接这个房地产项目工程。
由于他没有符合施工资质条件的建筑公司,于是选择挂靠在浙江开源建筑工程公司名下,以被挂靠的公司名义进行施工,并给开源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开源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因为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发生了多次矛盾和冲突。承包方即开元公司已经完成了该开发项目前几栋房屋的施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但是开发商并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开源公司垫资施工,最终无法再进行后续的工程。开源公司遂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应当支付工程款数千万元。该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款项一直没有支付。
2015年3月份,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后续的几栋楼以及地下车库仍由开元公司继续施工,开发商用后面盖好的房屋抵充工程款。双方在沟通的过程当中,又发生了许多的矛盾,双方也签订了多份补充协议。
后面的几栋楼房和地下车库一直都没有正式的动工。开发商要求开源公司退场,但是,开源公司要求开发商支付工程款之后才能退场,双方僵持约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期间,开发商不惜动用了当地的黑社会力量,除了开源公司之外,其他所有的施工方全部被赶走。黑社会势力甚至把施工方在施工现场的设施推倒,开源公司报了警,刚开始警方都不愿意出警,在开源公司多次报警,甚至动用了想当的关系之后,警方才勉强立了案,抓了一个现场搞破坏的顶包人,根本就没有处理开发商的任何负责人。这个顶包人和这个项目没有任何关系,与开源公司的负责人员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到现场搞破坏呢?显然,他没有犯罪动机嘛,但是,警方就是不抓开发商负责人。
当地政府部门也多次出面协调,然而双方之间的矛盾分歧确实很大,时间的拖延,给开发商造成了很大的资金压力,而且,房地产行情也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于是开放商将承包方诉至法院,诉讼请求两点:第一,要求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第二,要求开源公司撤离施工现场,并拆除所有施工现场设施。
一审判决支持了开发商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总在接到判决书之后,并没有对这个结果感到意外,因为,开发商和当地的主要领导关系都打通了。他希望我能够接受委托代理这个案件。王总当时这样对我说的:余律师,我就是挺相信你的。我接触到的律师特别多,还没有那个向你们这样做事认真负责的。
当事人的信任给我很大的压力。我把相关材料仔细阅读过之后,发现:第一,案件标的非常大;第二,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问题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建筑工程涉及到一些专业知识,有些我不是很懂的;第三,我希望给顾问单位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当时决定这个案件找人合作!在我们盈科所全国平台里,联系了盈科上海的同仁进行合作。我把案件的所有相关材料发给合作的律师,由于这个案件我们接手的时候,上诉期都已经过了四天,法律规定上诉期只有15天,因此,我们所能够给客户提供法律意见的时间非常有限,合作律师研究案情只花了四天的时间,表现了很高的效率和专业素养。
接到这个案件的时候,因为我手上正在处理顾问单位几件重要的事情,当时心里想,反正有合作的律师去分析案情,我自己没有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个案件的研究上,当时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就彻头彻尾地沦为了伸手党。
顾问单位的老总一直催着我尽快的见面,就案件做进一步沟通,毕竟上诉时间太紧迫了,这么重要的时间是马虎不得的。我协调好三方时间后,在律所会议室,由合作律师负责案件汇报工作。应该说,王总对合作律师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比一审当地律师,合作律师的专业性和效率体现的淋漓尽致。一审律师刚接手这个案件时,告诉王总说,这个案件肯定能赢,但是,进入诉讼之后,又说这个案件太复杂了。这让王总觉得这位律师接受案件时没有做仔细细致的分析研究,而且从诉讼策略上这个案件一定是要反诉的,但是一审律师根本就没有提及,这是存在着较大问题的,甚至我们认为,这个律师的业务水平和经验严重缺乏。这其实是非常简单的诉讼策略和技巧,而且非常重要且有必要,如果一审提起反诉的话,可以对工程进行造价分析,至少能拖上2年左右的时间。
后来,双方谈到律师费时,合作律师给王总报了一个价,这个价格远远超出了他的心理期望值,一审代理律师的收费低得离谱。王总与我单独协商代理费,后来代理费协商一致,但是付款的方式又产生了较大分歧。首先合作律师觉得固定律师费没有达到他们的期望值,而付款条件也不是很理想,最终导致这个case接下来。就我而言,我还是很想接受这个案件的委托代理,毕竟费用还是蛮高的,所以对于这样的结果,我很是痛心疾首。特意写下这篇文章,也是更好的反思,这件事情。
一、 做任何事情,都要掌握主动权。我在接受这个案件之后,没有及时跟进案件的分析研究工作,实际上使得案件的法律分析处于一种失控的状态,当合作律师没有与当事人洽谈成功时,我无法及时把这个案件控制在自己手中。
二、 不管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做伸手党。只要做伸手党的,这件事情不是失败,就是效果不理想,我自己只能仍有事态发展,而我却无力挽回。
三、 我在之前应该和当事人以及合作律师多沟通费用的收取方式,减少双方分歧的差距,这样成功的机会会更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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