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被这个玩笑吓得不轻,琉璃樱雪脑袋也转不过弯儿,又以为是阿莎生气了于是好声好色的和阿莎在道歉:“阿莎姐姐,你别生气了,我说错什么了,我改!”“哼哼~没什么,我只是……想你姐姐了。”琉璃樱雪听到‘想’这个词,立刻兴奋起来:“这么说,阿莎姐姐您认识我姐姐洛?”阿莎刚想着自己说错话了,谁知琉璃樱雪乘胜追击,阿莎只好回答她说“嗯?对,我认识你姐姐。”“真的,那太好了,阿莎姐姐,你和我这么像原来是认识我姐姐呀!”阿莎微微一笑,突然,琉璃樱雪认识但不对,立刻反问阿莎:“阿莎姐姐,你说你认识我姐姐,那你肯定在蒙古大草原见的我姐姐呀,那么,你又怎么知道是我姐姐呢,姐姐丢的时候还小,应该是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吧,或许姐姐还认为她自己就是和蒙古人呀!”阿莎还在想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突然侍卫传报,说:“公主,不好,楼下发生了一桩奇案!”阿莎逮到了这个好机会赶紧告诉琉璃樱雪“我们下去看看。”琉璃樱雪被阿莎牵着往下跑,“阿,莎,姐姐,我……”“嗯?怎么了。下面还有个奇案呢!”琉璃樱雪没辙,只好和阿莎一起去看这个奇案,金狼王被一个扔在包间内,只能无奈的耷拉着头,坐在包间内等着。
只见致美斋大堂内躺着一个十七八岁小女孩,伤口在肚子上,足足有三寸余长,不见凶器,也不见凶手,一摊血水就在这个小女孩的身下。更具路人所说,刚才看见一名高大的壮汉在争强着什么,看起来像是小女孩赢了,因为那个壮汉看起来不怎么高兴。阿莎推断,小女孩应该不是马上就死了,应该是有一个过程的,比如慢慢的失血,然后才失血过多导致死亡。和小女孩一桌的客人也说,小女孩是因为肚子疼,去上个茅厕,接过刚站起来,就倒下了,然后店家就看见了这一幕。这大庭广众之下,是什么人可以让所有人一点儿察觉都没有,就,把人给杀了呢?而且刀法这么好,刚好做到伤口大,流血少,疼痛还少,这样就给他带来了逃跑的机会,还真是高明呢。于是阿莎开始推理,虽然她以为是没有声音的,可是,大家都听到了……“我猜想,这个凶手用的应该是比较短小的匕首之类的东西,不然很难藏得住,而且还要有很好的切肉手法,如果是长时间和打交道,那么最可能的就是厨师了。加上ta必须有理由解除这个小女孩儿的腹部,要不然就是一直躲在小女孩儿坐的桌子底下,不然更本没机会呀?”大家对阿莎的推理表示出赞赏,阿莎愣了一下,微笑着点了点头。和小女孩儿坐一桌儿的客人又给阿莎提供了一个关键性的证据,就是,刚才有个小二给我们上菜,是从小女孩的那个地方往对面放菜的,所以,他是唯一一个和女孩儿坐一桌儿的客人看见的可疑人物。阿莎觉得,这个人肯定是不止小二这样的身份,绝对还有其它身份,可是,眼下,找到他最重要。阿莎对着楼上大喊了一声:“金狼王!”一瞬之间威猛的金狼王顺着楼道自己下来了,客人们看见金狼王纷纷表示出害怕,这些连普通狼都没见过的人,看到金狼王,应该多害怕呀?不过阿莎的一番话让大家不害怕了:“金狼王,是我的救过的一种家养草原狼,所以大家不用怕。”这下阿莎说谎了吧,“但是,我刚才看见了一只腿伸在柜台的一旁,或许是在藏什么吧,ta马上把腿伸回去了,而且,我看见了——血迹!所以,凶手,就在那里!”金狼王朝着阿莎指的那个方向扑去,从柜台推出来一个壮汉,壮汉手拿一个短枪,裤腿和鞋子上有血迹,路人说就是这个人在和小女孩儿抢东西,一定是没抢到,不甘心,所以就把小女孩儿杀了。可是壮汉说:“小女孩是她的女儿,可是他们家是卖猪肉的,小女孩总嫌弃自己家,他这次来是带她回家的,可是小女孩不听话,所以……”“所以你就把她杀了,而且是在她不知道是你的情况下!”壮汉不说话,阿莎只留下一句话就走了“沉默是金,你,等着法庭上说吧!”琉璃樱雪看着霸气的阿莎和金狼王,不禁佩服起阿莎来。
大街上,路过的行人纷纷对阿莎和金狼王投去赞赏,就是因为刚才的事,现在京城上穿的沸沸扬扬,没有一个人不对阿莎投去赞赏,捕府的人都差点儿请阿莎去做捕快了呢!琉璃樱雪对阿莎更是一个劲一个劲的夸奖呢:“阿莎姐姐,你真聪明!”“阿莎姐姐,你真厉害!”“阿莎姐姐,你真……”“停停停停停!”琉璃樱雪还是一副讨好的嘴脸对着阿莎,让阿莎怪不好意思的,行人这么闹就够可以的了,连琉璃樱雪都这样闹,这是,太气人了!没办法,谁让阿莎和金狼王这么聪明呢?唉~
仆人来接琉璃樱雪和阿莎了,金狼王自己也乖乖的呆在马车上了,琉璃樱雪开兴极了,她真庆幸她这次去了蒙古大草原,认识了阿莎和金狼王,琉璃樱雪真希望可以和阿莎永远在一起,就像?亲姐妹一样!就像素未谋面的姐姐和琉璃樱雪一样,不过,如果阿莎是她是姐姐,可是也不能一直陪她玩耍儿,那不就没意思了吗?那琉璃樱雪还要阿莎做她姐姐有什么用呢?琉璃樱雪想要阿莎是她的姐姐,而且,永远陪在她身边的那种!当然,琉璃樱雪不知道已经完成一半儿的愿望了,虽然,这最不可能,但是,这就是腾格里,还有,上帝的安排。这就是命运。也是天意。所以,琉璃樱雪其实应该好好庆幸一下,也可以在她们相认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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