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手了,但在此之前,我一直都觉得喜欢大于一切。爱太大了,说出来难以令人信服。可是久而久之,你就会发现,两个人在一起喜欢是不够的,远远不够。
那天她问我,你那么喜欢他,为什么放手啊。
我说只有喜欢是不够的,我们不合适。 她就一直问我,喜欢还不够吗?为什么不合适。
这哪能是一两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呀。不合适的原因太多了。就像当初我知道我跟他在一起,只会是分开。可笑的是,我以前一直觉得,不合适就是一个借口,但现在看来,它好像是一个分手时正正当当的理由。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没有不喜欢,就是不合适。而且,喜欢这个词太纯洁了,没有其他的一点杂质,简单又美好。可惜,现实不都是美好的,也从不是简单的。所以,喜欢不够,远远不够。这些,只有爱才够格,我爱你,我愿意为了你而改变,是改变,而不是将就,是愿意为了你变得更好。爱从来都不是自私的,即便相隔万里,我还是会去见你,为了你,我也可以做得更好。
张爱玲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于是,我喜欢上一个人,也会把自己放得很低。面对第一任,我喜欢的卑微,低到极点,可是结果并不好。于是,当我在后来面对我的cp时,我没心没肺,把自己放得很高,结果是把他吓跑了。面对第二任时,我没有把自己放得很高,倒是有点任性了,只是跟他和好之后,我又开始卑微了,忍不住的卑微,说白了,还是怕他真的离开。结果可想而知,也是不好的。卑微的喜欢从来都是让人看不上的。女生可以放下身段,但是不能没有自己的原则,女生也可以矜持,但是也不能万事都憋在心里。
我是一个从来都不会让自己轻易后悔的人,所以当我面对我认为是对的事情的时候,我总是会尽力把它做到最好,让自己可以不留遗憾。怀着最大的期望,做最坏的打算,当结果降临时 ,不论什么,你都可以坦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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