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定的目标是读完52本书,平均到最小单位是一个星期看一本。而今年的最后一个月就这么到来了,今年也过得比以前任何一年都要快。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人对时间的体验就是这样,一天可能过得很煎熬很慢,而一年却刷刷刷地过去了。也许是因为少了儿时的好奇心吧,也许是这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有虚度的感觉吧,我也说不清楚。
总之,2019年留给我们实现年初的愿望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而我年初就定了这么一个读书目标,貌似执行得还挺到位,虽然没有细数都读了几本,但微信阅读上面显示已读完29本,加上纸质书,应该是不止了。
说来惭愧,2019年竟然是我这辈子读书最多的一年,也可能是买书最多的一年。
为什么读书?因为每次读完一本书,我就有一种长大了的感觉,嗯,就是觉得以前的自己很幼稚很愚蠢。
最近一直在看毛姆的小说,我看小说速度快的话两天一本,速度慢的话一个星期一本。去图书馆借了《月亮与六便士》,然后同时在手机上看《刀锋》、《面纱》的电子版,先看目录和开头,发现《刀锋》的男主很吸引我,最后扔下其余两本,专心看起《刀锋》,主角拉里的经历让我十分好奇,尤其是他的那段印度之旅让我神往,在这之前我也还没出过国,很想在35岁之前来一次国外旅行。而且我不想随大流,恰恰《刀锋》里主人公这段经历,让我下定决心,去印度。拉里当过飞行员,在亲爱的战友为了自己牺牲性命后决定探索人生存在的意义,为了找到这个意义不惜跟未婚妻解除婚约,在法国中心图书馆租下一个房子潜心阅读,尔后又去矿坑当矿工,最后流浪到印度。
对,你也看出来了,拉里完全不顾世人的眼光,只一心寻找人生的意义,因为当年战友为他死去的时候,他发现,一个人死了,就是真的死透了,就如同一部报废的机器,不久就会被世人忘却。灵魂真的不灭吗?真的会有轮回吗?信仰真的让人得救吗?
这些也是我最近在思考的问题,而毛姆的出现,恰恰好给我提供了线索。而他对人性的思考,也很值得我细细品味。
当然,认识毛姆,得从史铁生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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