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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知道《人类简史》这本书,是在《锵锵三人行》里,有次窦文涛、马家辉和周轶君推荐自己在过去一年读过且认为值得读的书,窦文涛戏称自己带着巨大的压力,把《人类简史》读了一百来页,仅这一百来页,可以讲半年《锵锵》,不愁没话题。
略显冗长的节目,有一个打破常规的观点使我印象深刻,就是:人类的选择有时候是偶然的。
农业社会并不一定就比之前的狩猎社会好——这是一个人类被小麦驯化的巨大陷阱。为什么这么说呢,从我们的祖先智人开始,人类就不是所谓的自然中心。
回溯历史,是小麦驯化了我们,站在小麦的角度,它并非所有农作物里最适合人类食用的,人类以前是吃各种食物的。直到小麦找到了人类,它让人类觉得它是所有作物中最容易被养活的,结果是人类大面积的种植它,然后被迫跟着小麦的生长路线走。使得小麦一跃成为如今地球上最占优势地位的农作物。日出而耕,日落而归——人类需要很辛苦的去麦田里清除杂草杂质。
这个观念真的颠覆传统,以现有浅薄的学识,我无力去反驳它。因为在固有的观念里,正确的认知是:人们学会了用种子去种植农作物,因此在住所附近就能填饱肚子,无需再外出打猎,再饲养一些家禽家畜就可以满足食物的多样性。就这样,采集狩猎时代的人类社会毫无违和的过度到农业社会。
好像很完美没有漏洞的观点。
过去是小麦,现在呢?或许是电脑,iphone“驯化”了我们,我们似乎在一直跟着它们的步伐,赚钱就是为了买它们,然后整日乐此不疲的带着他们走,循环往复。
或许,自以为宇宙最聪明的人类,事实上从来就没有占据过什么中心地位,而是被不断涌现的形形色色的时代产物所绑架,深陷其中而不自知——这大概是对甚嚣尘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最大的揶揄和诘问。
除了这个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观点,还默默记住了作者是以色列人——一个比窦文涛还小十岁的青年怪才。再然后,就没了下文。也没有跟风读书,大概是一个不明就里的门外汉,对这本哲学式史书的敬畏和逃避吧。
2
直至去年九月初,去广州。阴差阳错住进越秀小北一家旅馆。住下才发现,小北黑人之多,若不是周遭景致不同,还以为到了非洲。擦肩而过的黑人乌泱乌泱的,一阵风吹过,那种奇特的味道异常刺鼻,这种感觉脸上只有呵呵的表情了。
一日傍晚,闲逛越秀图书中心,书架上竟意外瞥见《人类简史》,印象中神圣遥不可及的神圣书籍呈现在眼前,有种意外和惊喜,好像出门偶遇曾似相识的知乎大V。
3
扯远了,现在书归正传。
坦白讲,赫拉利的这本《人类简史》,我读了很久,之前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也是这般,日夜交织,卅日有余。这在某种程度上现身说法地印证了书中论述:“发现自己的无知”、“人类——一种也没什么特别的动物”。
不到五百页的篇幅竟涉及到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十余门学科,作者功力可见一斑。对于这样一位“旷世罕见的天才历史学家”,此书的叙述已经尽可能的简洁,难得的是,文笔在严谨客观的同时,保留着一份诙谐幽默。
后来才知道这本书中文版所参照的英文版,居然是作者特地为中国读者“量身定做”的。心细的赫拉利居然给各个国家的读者,都亲自制定了更符合他们翻译和阅读习惯的不同版本。
而原书是用作者的母语——希伯来文写作出版的。不由得感慨,这就是天才和普通人的巨大差距吧。文化浅薄的我幸运地读完,惊叹于作者非同寻常的甚至有些可怕的想象力和思考能力。这里,我把对于自己有意义的,或者触目惊心的收获,记录下来。
4
这本书的扉页,一行副标题:
从动物到上帝。
上帝在100万年前是这个样子的:一群狮子大口吃着一只长颈鹿,旁边远远看着的有鬣狗、豺,还有人,狮子吃饱了,鬣狗和豺再去把剩下的肉吃干抹净,最后才轮到我们人,我们走近长颈鹿的尸体,左看看,右看看,想办法挖出唯一还能吃的组织,那就是骨髓。人类早期石器最常见的一种用途,就是把骨头敲开,吃里面的骨髓。
一直到40万年前,有几种人种才开始追捕大型猎物,而要到10万年前“智人”崛起,人类才一跃而居于食物链顶端。
“智人”作为一个人种之一,他们每抵达一个新地点,当地的原生人类族群很快就会灭绝,已至“智人”成为人类最后的物种。
同样,他们抵达地方,很多动物也灭绝了。人类首次登上澳洲大陆,满眼都是从未见过的生物,有200公斤重、2米高的袋鼠,有澳大利亚当时最大型掠食者袋狮,树上有当时大的不太可爱的无尾熊,体形是鸵鸟两倍大的不会飞的鸟,外形像袋熊,体重足足有两吨半的双门齿兽……但不过几千年后,所有这些大型动物都已消失殆尽,在澳大利亚当时24种体重在50公斤的动物中,有23种惨遭灭绝。
“智人”就是策划这一生态的连环杀手。
而这一切生态浩劫,类比到其他大陆,千百年来,毋庸置疑地,都以“气候变暖”来顶罪。
5
下面讲一个小牛的故事吧。
说有这么一头小牛,它住在现代化畜牧场里,它出生后,便被立即同母亲分开,关在一个不比身体大多少的笼子里。小牛得在这里住上一辈子,但它的一辈子平均大约只有四个月。它这一辈子再也不会离开笼子,也没有机会和其它小牛玩儿,甚至连走路的机会也被剥夺,这一切都是为了避免它的肌肉因为运动而变硬,肌肉越柔软,牛排也就越鲜嫩、多汁。于是,这头小牛第一次有机会走路、伸展筋骨、遇见其它小牛的时候,也就是前往屠宰场的路上。
赫拉利说,我们从农业革命能学到的重要一课,就是物种演化上的成功,并不代表个体的幸福。就演化而言,牛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物种,但它们也是地球上最不幸的物种。
不幸的还有羊,猪,鸡。
赫拉利为我们这样描述了,商业化养鸡场输送带上的小鸡:如果是公鸡或者是有缺陷的母鸡,就会被丢到输送带上,送进毒气室让它们窒息而死,再用自动搅碎机搅碎,又或者直接丢进垃圾堆,让它们互相挤压而死。每年有上亿只雏鸡就这样在养鸡场里丧命。有图有真相,不忍直视。
写到这里,一个想法突然冒出来,假如远古时代,没有驯服这些动物,我们没有什么这肉那肉的可吃,不会死吧。唉,也怪这些动物太温顺了,若都像老虎、狼一样暴戾就好了。不会任意被宰割,说不定还会被保护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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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经历了“认知革命”、“农业革命”、“人类的融合统一”、“科学革命”后,是不是从此就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从主观上,赫拉利希望是这样,但现实不是。
人们总是期待更多。你需要一个牛车,你得到了一个牛车,你很快乐。你需要一个200平方米的房子,你得到了一个100平方米的房子,你就不快乐。或者,你得到了牛车不久,你又想得到一辆汽车,于是,你的快乐一眨眼就不见了。欲望使得人们的心不断膨胀,怎么办?人类会不会因此走向灭亡?赫拉利为此给出了我们早就知道,却做不到的答案:知足。
对于今天的人类社会正在走向“全球帝国”演进这一发现趋势,赫拉利是肯定的,认为这样可以消除战争,实现环保,保卫人权。并称之为是一种:不受任何特定国家和族群管辖的世界政治秩序。
对于当下的基因工程学,改良人类的种种做法,赫拉利进行了有力的抨击,认为后果只能是导致智人历史的终结。如果人类以这样的方式自我毁灭,那将是极其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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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真谛究竟是什么?
此时,清楚的记得,上初中的时候,经常在作文里使用“人生的真谛”这样的句子,现在想来,这么深奥莫测的人生哲学,哪里是一个初中生可以弄明白的啊?不过,也可以看出自己那时候的年少轻狂。
《人类简史》是一本好书,准备什么时候再读一遍。年少时,或许是书籍太少,一本书总会反反复复读几遍,如今,一本书读两遍就最多了。越是碎片化的时代,碎片化的记忆,越需要慢下来,沉下来。
读一本书,是;
做一件事,是;
爱一个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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